2018 年5 月19 日(星期六)
2018 调解周
“调解于一带一路地区、内地及香港的发展、机遇与未来
暨第四届沪港商事调解论坛”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开幕致辞



尊敬的胡主任、龙司法常务官、王副局长、文主席、各位嘉宾:

  1. 大家好! 为加强沪港两地专业调解机构合作与 交流,推广以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促进沪港两地经济发展,每两年一度的沪港商事调解论坛到今年已经是第四届。我很高兴出席今天由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香港调解会、及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办的“调解于一带一路地区、内地及香港的发展、机遇与未来暨第四届沪港商事调解论坛”。
  2. 调解跟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以和为贵”,是有着一致的概念。我们中国人重视和谐,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交往,都是本着“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尽量避免发生争执。可是,日常生活中,不论是在家庭、朋友或工作的情况,都难免会有纠纷发生,更遑论商业买卖、投资理财等各种商事活动。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尝试用和平的方式,去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但如果双方自己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可能需要一位第三者的帮忙。
  3. 套用在大型的商事争议上,这位第三者就可以是一位“调解员”。“调解”就是能充分体现我们“以和为贵”的精神。通过调解,我们希望可以透过中立的第三方解决争议得出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法。再者,调解亦是一个可省时省费用的争议解决方法。因此,调解在“一带一路”中可发挥的角色,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题目。
  4. 香港的调解服务可以在内地企业“走出去”时提供优质可靠的跨境争议解决支援。香港成熟稳健的法律制度,加上在各个专门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业团队,可对“一带一路”地区的企业供高效便捷的解决争议服务。而政府在致力发展香港的调解服务时,为鼓励更广泛使用及推动调解发展,及在香港进行调解提供法律架构,已在2012 年制定了《调解条例》,并于2013 年1 月1 日生效,至今已实行了超过5 年。
  5. 虽然调解在国际上因如何执行和解协议而尚未普及化,香港与内地在保障双方投资方面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两地的经济不断融合,其中包括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与国家商务部签署了《投资协议》。协议内提供了多项争端解决的方式,处理相关的投资争端,当中包括“投资争端调解机制”。这项机制能推动以调解解决各类跨境争端,亦可善用香港作为争议解决中心,提供争议解决服务。
  6. 展望将来,同为国家的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我深信香港与上海会有越来越紧密的经贸关系,可以共同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城市。再者,香港和上海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业拥有自身独特优势,我期望沪港两地相关专业人员能加强交流和合作,互相取长补短,为国家推进“一带一路”策略作出贡献,共创双赢。
  7. 最后,我希望借这个机会感谢有关机构举办是次的论坛,同时感谢各位讲者拨冗出席跟我们分享及交流。在此,我谨祝论坛圆满成功。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