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今次是我第二次根据本事务委员会于二○一二年建议订立的机制,以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主席的身分,向本事务委员会汇报法改会报告书内建议的落实情况。

  作为律政司司长和法改会主席,我十分重视保持香港的法律与时并进,亦相信本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其他各个事务委员会可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落实法律改革的工作。

  我本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法改会其他成员,不但重视挑选合适的课题供法改会考虑,同时亦持续向政府相关决策局和部门强调回应和跟进法改会报告书的重要性。

  主席和各位委员应已收到一份供今次会议讨论的资料文件。这份文件以列表形式,列出法改会自一九八二年发表第一份报告书以来每份报告书的落实详情。法改会合共发表了66份报告书,就民事和刑事不同方面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出改革建议。

  在这66份报告书中,有一份报告书建议对法律不作改变,其余65份报告书的落实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五个类别:

(一)35份报告书的建议已获全面落实,即65份报告书的53.9%;
(二)8份报告书的建议已获部分落实,即65份报告书的12.3%;
(三)16份报告书的建议正在获考虑或在落实之中,即65份报告书的24.6%;
(四)3份报告书的建议不获政府接纳,即65份报告书的4.6%;及
(五)政府就3份报告书的建议,表示无意在现阶段落实,即65份报告书的4.6%。


  至今的确仍有部分报告书并未以立法或其他方式落实。但我可以向各位汇报,在65份建议作出改革的报告书中,已全面或部分落实的报告书合共有43份,共占65份报告书中的66.2%,亦有24.6%即16份报告书现正由政府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考虑或落实中。

  整体而言,在过去一年落实法改会建议的工作有正面的进展,包括以立法形式落实某些建议。

  举例说,为了落实二○○九年十一月发表的《刑事法律程序中传闻证据报告书》的建议,律政司在二○一八年七月四日向立法会提交了《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法改会在此报告书中的建议。立法会已成立了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律政司会继续协助法案委员会的工作,以完成立法程序。

  此外,就二○一二年五月发表的《集体诉讼报告书》,律政司成立的跨界别工作小组已于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举行了第二十五次会议,工作小组下的小组委员会亦于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举行了第三十一次会议。工作小组及小组委员会一直在努力工作,在完成研究后,工作小组将提出建议,以供政府当局考虑和定出未来路向。

  再者,为了落实法改会于二○一三年十二月发表的《慈善组织报告书》,在民政事务局的协调下,相关决策局和部门在参考法改会报告书、《审计署署长第68号报告书》及政府账目委员会第68号及第68A号报告书的建议后,于二○一八年八月一日推出一系列行政措施,以提高慈善筹款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捐款人的利益和利便进行慈善筹款活动。该等措施包括:

(一)把所有在二○一八年八月一日或以后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的慈善筹款活动或慈善奖券筹款活动的举办机构所提交的经审计帐目上载至“香港政府一站通”内的筹款活动专页,以供公众参阅; (二)推出电话专线以供市民查询或投诉有关团体在公众地方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以及 (三)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总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已共同制定一份新的《慈善筹款良好实务指引》,取代社会福利署早前发出的指引,并会加强宣传,鼓励慈善机构采用。

  还有,立法会已于二○一七年六月通过《2017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以落实于二○一六年十月发表的《第三方资助仲裁报告书》。为了确保受资助方得到应有的保障,在二○一八年五月获委任的《授权机构》在作出公众谘询后,在二○一八年十二月发出《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另外,在二○一八年八月获委任的《谘询机构》,负责监察及检讨第三者资助仲裁条文的运作,包括落实《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修订条例》中有关第三者资助仲裁的条文已于二○一九年二月一日实施。至于第三者资助调解的相关条文,将待进一步谘询调解督导委员会及其他持份者后,才决定生效日期。

  此外,就刚于今年四月发表的《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保安局建议今年七月在有关事务委员会作讨论,之后展开谘询,并会尽快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法改会和我本人均十分重视报告书的建议能否获得有效地落实。首先,法改会每次开会,落实进度必定会在会议议程之上。就此,法改会须与各政府相关决策局和部门保持定期联系,要求它们提交最新的落实进度报告,而这些进度报告亦会上载到法改会的网站,以便公众查阅。

  我会继续与法改会的成员、本事务委员会和立法会其他各个事务委员会合作,一同监察落实进度。最后,我亦希望借此机会感谢本委员会以及立法会所有议员一直对法律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多谢主席。

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