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律政司司长就根据《议事规则》第40(1)条辩论中止待续议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莫乃光议员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40(1)条动议辩论中止待续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希望议员否决第40(1)条中止辩论的议案,有很简短的三点。

  第一,议员就中止辩论所提出的论据,全部基于一些不正确或错误的基础,不断说尤其第二段有关上诉法庭的组成,说成是行政机关提出,其实已说过很多次这是由司法机关提出,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亦同意可以加入此修订中,所以才进行。

  第二点,有关说法很多时不断混淆了很多不同的事情——将一审在裁判法院、原讼庭的案件,连系上我们正在谈及在上诉庭关于司法覆核、批准上诉的一些程序上。

  第三点,很可悲地不断说这个修订会冲击司法独立,这是绝对错误的。司法独立是法庭有权自由地按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判,由三位法官改为两位法官(组成上诉法庭裁定案件),在这点绝对无变,而且这个建议是由司法机关所提出。若説司法机关会提出一些东西,去冲击司法独立,简直是荒谬。

  多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