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律政司司长在《2019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三读表决前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于《2019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三读表决前回应议员发言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想就刚才议员的发言,有两点简短的回应。

  第一,我们必须记录在案,今次的《条例草案》是绝对不会冲击司法独立,绝对不会冲击香港的法治。条文的修改,由三位法官改为两位法官处理上诉程序,法官仍然可以继续自由地按证据和法律去审理案件,所以绝对不影响司法独立。

  至于所谓冲击法治这一点,亦绝对不正确。香港的法治其中一个元素,就是所有人均可用最快、最有效的方式,以及最便宜的方式,获得争议处理。现时的建议其实是优化司法程序,能够把程序时间和所需相关费用及资源好好运用,所以这一点必须记录在案。

  第二点,虽然我同意谢(伟俊)议员所说,其实是并不相关,但我亦必须记录在案,很简短的,关于政府处理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的事情。我们绝不同意、不认同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质量欠佳。另外,我们亦要强调,在处理审讯这些声请时,我们会为声请人提供公费法律支援及免费的传译,完全符合高度公平的标准。这些安排与其他海外司法地区相比,其实是毫不逊色的。所以,就这修订案绝大多数人关注的一点,其实是令公义、法治更能彰显。多谢。



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