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高峰论坛致辞(只有中文)

粤港澳大湾局经贸协会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高峰论坛 -
「5G ∙开启大湾区智慧时代新篇章」
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开幕辞

苏博士丶吴院长丶赵教授丶李会长丶施会长丶沈博士丶布博士丶各位嘉宾丶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参与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高峰论坛。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协会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倡导大湾区的持续发展。我衷心感谢协会为推动大湾区建设所作出的贡献,包括举办这个年度高峰论坛,让专家贤达可聚首一堂交流经验。

  今年,疫情持续肆虐全球,刚才听到有关的新发明,我们均十分期待可以尽快落实,因为这些检测将可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毕竟疫情为我们带来了不可预期的转变,今届论坛主题亦因而更显合时。面对新常态下的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如何「开启大湾区智慧时代」,善用科技的便利及无远弗届的特性,打破时地界限,充分把握大湾区的无限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肯定了香港在大湾区发展中的独特优势。香港是国家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在「一国丶两制丶三法域」下,香港独立健全的法制,能为大湾区的企业提供创新及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深化法律服务开放措施

  近年律政司与本地法律界一直争取在大湾区开创新的突破,包括大湾区法律特设考核措施,让香港年轻律师可为大湾区企业(包括港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另外,深圳前海今年8月推出「先行先试」计划,11,000多家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改变了内地法律对需要「涉外因素」的规定,使大湾区的企业更广泛地适用香港法律。

  律政司现正积极寻求中央支持把措施扩大至整个大湾区,并探讨在大湾区实施「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可以在无「涉外因素」情况下让港资企业(WOKE)选用香港法作为适用法律及可以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吸引更多港资企业在大湾区投资。

网上争议解决服务

  踏进5G智慧新时代,科技在商业交易中获广泛应用,而对可靠便捷的网上争议解决服务需求日增。

  得到政府的支持,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中心)正推广其网上争议解决及交易促成平台,为大湾区企业提供高效丶一站式跨境争议解决服务,推进大湾区建立共商丶共建丶共享的纠纷解决机制。律政司早前亦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2019冠状病毒病网上争议解决计划」,由eBRAM中心推行,处理与疫情相关丶争议金额不高的本地或跨境案件,当中包括争议方来自大湾区的案件,提供快捷和具成本效益的争议解决途径。

  事实上,此计划的目标对象与《亚太经合组织网上争议解决的合作框架》一致,都是以微中小企为最大的受惠者。鼓舞的是内地与香港特区已率先加入此框架,为向亚太区提供相关服务奠下根基。

与内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律政司去年1月签订了有史以来涵盖范围最广阔的《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安排》),两地法院大部分的民商事案件判决将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安排》适用於有关知识产权的判决。在符合相关规定下,知识产权的判决可以在香港和内地相互认可和执行。香港目前是唯一与内地建立这种安排的司法管辖区,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区内知识产权贸易及争议解决中心的竞争力,让香港更全面地为大湾区的智慧新时代发展作出贡献。

结语

  最後,多谢大会邀请我参与今天的论坛。我预祝论坛圆满成功,祝愿各位生活愉快丶身体健康。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