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菁会2021年「国安家好」论坛
2021年10月15日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开幕辞

李主席丶刘副主席丶各位嘉宾丶各位朋友:

1. 大家好!今天香港华菁会举办的论坛名称是“国安家好,由治及兴”,我觉得这个主题非常好,充分反映国家安全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使我们能拥有一个安稳的家的重要性,也说明《香港国安法》把香港带回正轨,创造有利环境让香港继续发展的事实。我希望各位来宾都能把“国安家好”的信息带回你们所属的业界,让更多人明白国家安全对所有业界的持续发展都有莫大裨益。

2. 香港快将迎来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与祖国紧密相连,同时具备多项独特的制度优势,例如普通法制度丶享誉国际的司法机构丶独立的税收制度丶资本自由流动丶自由贸易政策等。香港能享有“背靠祖国丶面向世界”的优越条件,发展成世界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及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有赖 “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成功落实。

3. 然而,这些制度优势不是必然的。2019年发生的社会暴乱令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冲击。暴徒公然挑战香港“一国两制”宪制秩序,鼓吹“港独”丶“违法达义”等主张,策划恐怖活动,四处纵火,破坏商铺及社区设施,又肆意袭击执法人员及持不同立场的人,甚至乞求外部势力干预中国和香港特区事务并实施所谓“制裁”。这些行为不但对法治丶社会稳定和香港整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4. 良好丶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任何发展的必要条件,稳固的宪制秩序则是人权丶法治等制度保障的基石。中央从国家层面果断应对,适时地制定《香港国安法》,填补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短板”,令“一国两制”重回正轨,香港重回法治安稳,市民重拾正常生活。《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为国际商贸丶金融丶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5. 《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带来的多方面正面影响,有客观数据佐证。根据特区政府最近发布的《香港营商环境报告》,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金融市场保持稳定,运作良好。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後的一年,香港的新股集资额超过5,000亿港元,较之前增加超过五成;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额超过1,600亿港元,亦较之前高出近七成;香港的资产管理丶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等亦录得大幅增长。此外,在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公布的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香港再次获评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点的第三位;世界银行最近公布的法治指标显示香港去年的评分达91.83,比2019年略高了一点。

6. 我们注意到,仍然有人漠视《香港国安法》的助益,指称这部法律损害香港法治丶经济及金融稳定,我们必须加以驳斥这些恶意诋毁。例如,近日有外国媒体引述匿名受访者,指称唐英杰一案的刑事审讯不公平。如果这名“受访者”确有其人,而又有认真读过该案的判辞,应注意到上诉庭已清楚指出,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该案,能确保审讯公平。判辞更提及,被告人的代表律师也同意被告人接受的审讯,即使没有陪审团,仍是一场公平的审讯。1

7. 又有人质疑在《香港国安法》下企业会突然无故被搜查丶被冻结资产。事实上,行使《香港国安法》下的调查权力,必须符合《香港国安法》第4条和第5条以及《基本法》订明的人权和法治原则,以及依照相关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根据《香港国安法》 第43条制定的《实施细则》,清楚订明执法人员采取有关调查措施防范丶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时的具体权力丶适用情况丶程序要求和审批条件等。当中大部分的调查权力参照在香港沿用多年的法例及已确立的法律原则,并因应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而作出适当调整。

8. 例如,《实施细则》附表1订明警务人员可在无法庭手令下行使进入处所搜查权力的情况,需符合的条件包括搜证是为了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保存有关证据等,并且在该情况向法庭取得手令并非合理地切实可行。类似的法律原则早已在普通法确立。在2020年岑永根一案中,上诉法庭便指出,在拘捕行动中没有手令而查阅流动器材的数码内容是执法人员的一种搜查权力,该权力的依据来自普通法,必须有合理理据支持在搜查前取得手令并非合理地切实可行,以及搜查必须是为了合法目的(例如调查相关罪行)并与有关目的相称。2这些条件与《实施细则》附表1订明的条件是一致的。

9. 最近,原讼法庭在黎智英一案考虑了《实施细则》附表3关於冻结丶限制丶没收及充公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的措施。法庭指出,附表3下的措施是为了履行《香港国安法》规定防范丶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目的。虽然财产权受《基本法》保障,但该权利并非绝对。就冻结财产而言,附表3设有机制让受影响的人向保安局局长及法院申请特许授权处理被冻结财产,已在维护国家安全及保障财产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3

10. 毫无疑问,《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转治,再加上中央在今年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後,香港正迈向由治及兴。在法律服务方面,律政司会继续积极推广香港的法律丶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特别是聚焦在香港作为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及大湾区发展带来的庞大机遇,积极发挥「一国丶两制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并与法律业界继续携手合作,推动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丶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

11. 最後,祝今天的论坛圆满成功。谢谢。




1 唐英杰 诉 律政司司长 [2021] HKCA 912 (民事上诉2021年第293号), 判辞第28及43-44段.

2 岑永根 诉 警务处处长 [2020] HKCA 186 (民事上诉2017年第270号),判辞第92, 103,及182-218段.

3 黎智英 诉 保安局局长 [2021] HKCFI 2804 (高院杂项案件2021年第956号), 判辞第47丶60及63段.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十五日)在香港华菁会2021年「国安家好」论坛致辞。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十五日)在香港华菁会2021年「国安家好」论坛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