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
庆祝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建立40周年志庆
2021年11月11日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致辞

尊敬的方建明副特派员丶刘春华部长丶马豪辉主席丶各位嘉宾丶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获邀出席晚宴,与各位嘉宾们聚首一堂,一同庆祝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成立40周年。由於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及公证制度不同,司法部早於1981年委托首批中国委托公证人,显示了无比的前瞻性。在《基本法》 颁布一年後,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扎根香港, 设立秘书处,提供恒常化公证人服务。随着香港回归祖国丶与内地的往来更加紧密,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也持续发展,助力一国两制成功落实。

2. 在内地法院处理涉港案件时,中国委托 公证人制度确保了法律文书的真实丶合法丶 可用性,配合内地与香港在民商事司法协助方面签订的各项安排,中国委托公证人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3. 这关键性的作用,在过去两年疫情肆虐期间显得更其重要。因疫情防控要求,身处内地的 当事人未必能够亲自来香港,在委托公证人面前办理公证文书。我知道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和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法服)为此 特事特办,作出了特殊安排,让身在内地的当事人在符合相关办证指引的情况下,可以授权身在香港的他人或由当事人的父母或子女代为办理特定类别的公证文书,当中包括《登记结婚证明》等。我在此感谢协会和中法服所作出的努力。

4. 同样本着利民丶便民的宗旨,内地与香港自回归以来在民商事司法协助方面一共签订了9项安排,其中包括於2016年签署的《相互委托取证安排》1,特别处理民商事提取证据的情况。

5. 另一方面,香港早在1999年与内地签署了《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2,为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订立明确的机制。

6. 这两项安排有效减少两地法院在审理跨境民商事案件时遇上的「送达难丶取证难」障碍,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丶维护他们的权益。律政司正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探讨优化这些安排的效率和适用范围。

7.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及 提升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 地位。香港具备稳固的法律基础,亦拥有国际 法律专才。香港法律专业背靠祖国丶面向世界,我相信各位在国家的政策下可更好把握机会, 发挥香港所长,配合国家所需,同心协力,支持香港做好作为国家一个特区的宪制义务。

8. 在这,我想再次对司法部大力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表示衷心感谢。香港和广东省相关部门正积极落实执业的安排,确保这个让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丶为大湾区法律界带来无限机遇创造双赢的措施能够 发挥应有的作用。

9. 我祝愿中国委托公证事业继往开来,持续发展,为两地人民和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以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丶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枢纽的地位。谢谢!




1 即:《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2 即:《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