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举行亚非法协年会 提升国际仲裁地位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
(原文载於2021年11月26日《经济日报》)

今年《施政报告》其中一项主要政策,是建设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我们已就此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争取国际组织来港举行决策会议,例如下周一至三(11月29日至12月1日)举行的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亚非法协)年会。

亚非法协大约在65年前成立,可以被视为1955年在印尼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万隆会议)之成果。在万隆会议的最後公报中,不仅确认促进亚非地区经济发展的紧迫性,而且察觉文化合作的重要性,指出「促进国家间理解的最有力手段是发展文化合作」。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促国际合作

万隆会议的其一项主要成果,是宣布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当中包括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丶承认所有种族和国家平等的原则丶尊重每个国家自衞的权利丶以和平方式解决所有国际争端丶促进共同利益与合作,以及尊重公义和国际义务。

事实上,「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前瞻性,可以归纳为国家主权平等丶多边主义和相互合作丶以及维护国际法治的重要性。这些原则在亚非法协成立时具有实质关联,到今天也依然不变。

亚非法协是唯一横跨亚非两大洲的政府间法律谘询组织,为成员国就共同关注的国际法事宜,提供一个商讨交流的重要平台,其宗旨及目标之一,是向联合国(亚非法协自1980年起在联合国拥有常驻观察员地位)等其他机构及国际组织,整合及传达这些多元观点,让亚洲及非洲的观点丶关注及文化,得以在全球就国际法律事宜磋商时适切表达。亚非法协的商讨,反映亚洲和非洲国家之间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这项特点有助发展更包容和全面的国际法以及国际法治。

亚非法协还透过培育法律专业人士和外交官,为国际法作出贡献。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4月宣布成立《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每年在北京举办培训课程,让参加者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杰出执业人士和学者学习,接触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升亚非法协组织成员在国际法方面的能力建设,同时也促进了亚洲和非洲对彼此不同文化的互相欣赏和理解,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培育专才 助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7月,有关研究项目更与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让研究项目的参加者可以由当年举办的第三期培训班开始,除了参与在北京的课程外,还可以在香港体验为期一周的讲座丶研讨会和会议。虽然疫情下项目要暂停,但其价值和效果绝不可被低估,并将会在情况许可时重新启动。

亚非法协年会是该组织年度重要活动之一,也是其全体大会,主要由成员国代表和以观察员身份(来自非成员国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出席者参与协商讨论,审视国际法事宜,包括其他国际组织正讨论的事宜,以及与亚非法协成员国有关的事宜,加强了多边主义和国家之间在这些领域合作的重要性。

亚非法协对国际法的发展贡献良多,广泛讨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工作,是每年年会的主要议程之一。亚非法协成员国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国际法的编写法律工作和渐进式发展方面,和及後在联合国大会就习惯国际法及外交法等议题进行讨论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国际法贡献 获联合国肯定

联合国秘书长在2020年的报告中,肯定了亚非法协的工作,指出亚非法协提供分析文件,支持全球契约(环境)丶可持续发展目标丶难民问题全球契约,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书,以解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之政府间会议。

中国获得举办2020年亚非法协年会的机会,在中央政府的鼎力支持下,香港被指定为主办地点,但碍於疫情,年会延至今年。由於中央政府和亚非法协秘书处的不懈努力和配合,年会首次以綫上綫下的混合模式在香港举行。

亚非法协的另一项重大措施,是在亚洲和非洲设立区域仲裁中心,以推动相关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自1978年以来,亚非法协先後成立了5个区域仲裁中心,包括马来西亚吉隆坡丶埃及开罗丶尼日利亚拉各斯丶伊朗德黑兰,以及肯尼亚内罗毕。

港获选区域仲裁中心 利仲裁发展

我很高兴在肯尼亚内罗毕成立区域仲裁中心的14年後,第六个区域仲裁中心将在香港成立,这不仅有利於推广香港和区内的仲裁,更将大大有助於发展和推广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枢纽。

亚非法协年会在港举行,不仅证明香港有吸引国际法律机构到来举行决策会议的能力和特色,亦有利於香港发展成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枢纽。虽然年会主要是非公开活动,但我仍希望社会大众,尤其是法律界人士,能留意与亚非法协相关的发展,以进一步拓展我们的国际视野,了解中央政府在国际法和外交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