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二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建议的落实情况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自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于二○一二年采纳现时的报告机制以来,今日是我首次以法改会主席的身分,向此事务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当中注明由法改会提出而尚未获落实的建议的考虑和推行进度,目的是希望此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其他事务委员会或其成员可以向相关的决策局及部门就个别建议作出直接跟进。

  在简介我们提交的讨论文件之前,我希望简单概述法改会的角色及职能,以及简介政府日后就法改会建议落实情况向立法会汇报的方式。

法改会的背景

  法改会于一九八○年一月成立,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非法定谘询机构。法改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人选包括学术界人士、法律执业者和其他社会贤达。其当然成员为律政司司长、即本人,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以及法律草拟专员。

法改会的职责

  法改会一直致力于提出令香港的法律更有效、更易于被市民理解和更切合社会需要的改革建议。法改会负责研究由律政司司长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转介的法律课题,以考虑是否有需要改革有关法律,并在合适的情况下提出改革建议。

法改会研究工作的模式

  法改会的研究工作一般循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首先,转介法改会研究的课题,先由为此目的而成立的专责小组委员会作出深入讨论。除了有关课题的专家及持份者外,相关决策局或部门的代表亦会被邀请加入小组委员会,务求令小组委员会能尽早适当地顾及有关的政策考虑;

(二)第二,法改会会就所研究课题的谘询文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三)第三,在发表报告书前,法改会会审议小组委员会呈交的报告书的拟稿和当中的建议,过程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

(四)最后,由法改会发表最后报告书。

  在报告书发表后,该报告书亦会随即提交政府当局审议,而法改会就该课题的研究工作亦就此告一段落。

法改会报告书发表后的跟进工作

  法改会报告书提交政府后,将由负责决策局考虑是否和如果决定采纳的话,如何落实法改会的建议。

  实际落实法改会建议的跟进工作,例如谘询及立法,由当时相关的决策局全盘主导,亦由决策局向立法会相关的事务委员会作汇报,以便该委员会在有需要时直接与该决策局跟进。

  就负责决策局考虑法改会建议的进度及有关建议的落实结果而言,法改会可担任的角色是受制于作为法律改革机构的权限,不能勒令政府以某特定方式处理我们的建议。

  尽管如此,为了利便日后可能因落实法改会的建议而展开的工作,我们会在两方面做工夫:(一)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会在最终的报告书加入法例草案或拟稿;(二)如情况有所需要,法改会秘书处的律师亦会向负责决策局提供协助,主要是解释在已发表报告书内提出的建议内容背后的考虑因素和理据,详细解释作出有关建议的相关背景和目的。整个运作模式和相关配套是希望与负责决策局维持良好的合作和互动关系。

政府日后就法改会建议落实情况向立法会汇报的方式

  为了优化我们向立法会报告法改会的工作,以及令决策局更有效向立法会汇报相关的跟进工作,我们会进行优化汇报的方式。上届政府经内部讨论后决定,首先就法改会建议的实际落实情况,特别是一些详细的回应,以后会由行政署负责从相关决策局收集资料后,向立法会所有议员发出相关资料文件,详细讲述法改会报告书的实际落实情况及政府当局的最新回应。而我本人作为法改会主席,当然会继续向立法会此委员会报告,但我希望集中处理法改会本身工作的实况和过程。

  我们希望此安排会带来以下好处,包括∶

(一)让整体立法会议员可更有效地监察法改会建议的落实进度;
(二)理顺政府各政策局和法改会的运作;
(三)使外界更清楚了解政府当局跟进法改会建议的责任;及
(四)让法改会可集中资源履行其专责角色。

  同时,法改会网页仍会上载法改会建议的最新落实情况,包括负责决策局就落实建议的回应,让公众浏览和知悉。

讨論文件

  法改会今次提交此事务委员会的讨論文件,列出法改会至今发表共70份报告书的落实进度。过去一年的较重大进展已详述于我们提交的文件第4(a)至第4(c)段,包括为落实二○二一年十二月发表的《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报告书的条例草案已于今年六月获立法会通过,在此我特别感谢议员在审议该条例所作的努力和支持。

结语

  最后,本人衷心感谢事务委员会以及立法会所有议员一直对法改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8月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