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五月二日)下午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亦有出席。以下是陈国基、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曾国卫和麦美娟的开场发言:

行政长官:我们会就各项细节向大家介绍,首先请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就区议会的定位和职能等细节作出介绍。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多谢行政长官,重塑区议会的具体措施有几项,我会先介绍头三点,即区议会优化后的谘询及服务职能、区议会的组成、以及由民政事务专员出任区议会主席的安排。

  区议会职能优化方面,区议会一定要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非政权性区域谘询组织定位,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首位,并充分体现行政主导的原则;同时亦须提升其有效畅通民意的功能,优化其谘询及服务职能。

  我们列举了九项谘询职能,强调区议员应定期与市民接触,多方面收集市民意见,尤其要做好提供地区服务,包括谘询或转介个案等。亦要在政府统筹下,与其他组织、地区谘询组织、服务组织配合,令对区内市民的服务达到最佳效果。

  总括来说,改革后的区议会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协助政府掌握地区脉搏,这是非常重要,帮我们为社区把脉,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划地区服务;同时亦协助凝聚民心;以及为区内居民提供不同的谘询和转介服务。

  在重塑后,区议会的角色会更为清晰和全面,以确保地区治理的工作更到位。

  重塑后的区议会,区议会主席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正如刚才行政长官所说,这能更好发挥领导及协调作用。主席获赋权(1)制订会议常规、(2)委任委员会、(3)委任区议员担任委员会的主席及(4)委任非区议员的人士成为委员会的增选委员等。

  这个安排体现行政主导,更重要是确保区议会工作能够配合政府施政。在地区内,区议会、三个地区委员会(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及地区防火委员会)、「关爱队」(「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及地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由政府领导,令政府在统筹地区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区治理水平,最终协助市民在社区里好好生活。

  重塑区议会的组成方案方面,议席由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区议会地方选区和当然议员组成。区议会的议席数目如行政长官所说,与现时相若,将会有470席。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区议会地方选区的议员数目比例大约是4:4:2,另加27个新界区议会当然议员。

  有多种产生方式的区议员,让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可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从不同渠道收集意见可使政府更立体考虑问题,有助制定更合适的政策。居民在寻求区议员协助不需局限于地方选区的区议员,亦可以向不分选区的委任及地区委员会界别的议员求助,有更多人可以帮到市民。

行政长官:请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介绍区议会的产生方法和其他相关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谢谢行政长官。大家好,接下来我会简介区议会经重塑后的产生办法,以及与区议会选举相关的安排。

  今次重塑区议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的设计和设定主要有几个目标:首先,我们要令区议会去政治化,重回《基本法》的初心定位。此外,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确保区议会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同时,我们亦会透过不同途径和方式产生议席,从而广纳不同界别、不同专业有志服务社区而又爱国爱港的人士共同参与区议会的工作,提升特区的地区治理效能。

  刚才行政长官和麦局长都提到,新一届区议会的议席总数是470席,与现时的479席相若,令区议会可以继续有效履行各项职能。新的区议会组成共有四种方式,分别为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以及当然议席。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和区议会地方选区的议员数目大约为4:4:2的比例,再加上27名由乡事委员会主席担任的当然议员,共470席。区议会将包含具不同专长及地区经验的议员,能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考量。区议会亦可从不同渠道收集意见,使政府全面考虑地区事务,有助制订合适的社区政策,有利提升地区管治效能,实现良政善治。

  在委任方面,179个议席将会由行政长官亲自委任。行政长官会根据用人唯才的原则,按照区情及地区行政发展需要,委任具才干的爱国爱港人士担任区议员。委任议席亦可吸纳一些有志服务社区并有不同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士参与,加强区议会的履职效能。

  在地区委员会界别方面,176个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席,将由18个地方行政区当区的「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和「分区委员会」,统称「三会」的委员,以「全票制」选出各区的区议员。「三会」的委员均为爱国爱港人士,长期扎根地区,熟悉区情,可按整个地方行政区的需要选出合适的区议员,而候选人在争取支持时,亦需要展现能够照顾香港整体利益和圑结地区各界的能力。

  引入委任和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可有助矫正现行制度下区议员容易以政治及民粹挂帅的问题,以不同途径广纳贤能,突破小选区利益局限性的思维,促进区议会以大局思维进行理性讨论,有助确保区议会回归民生主导的非政权性区域谘询组织的定位。

  在地方选区直选方面,将会有88个议席。政府建议将全港分为44个区议会地方选区,采用「双议席单票制」,由当区地方选区选民选出。过往一直有意见认为区议会选区过小,议员以邻为壑,缺乏大局意识。重划后的区议会选区将合并成44个较大选区,候选人将需要争取更大范围的居民支持,可令议员更具大局思维,更宏观地处理地区事务。

  在选举方法方面,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的候选人需获得当区「三会」每会各三名委员的提名,但本身无须为「三会」委员。当区「三会」委员将按「全票制」投选地区委员会界别的议员。

  至于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候选人同样需得到当区「三会」每会各三名委员的提名,另外,亦需获得最少50名参选选区的选民提名。当区选民将按「双议席单票制」选出地方选区议员。

  必须强调的是,加入「三会」委员的提名要求,可确保候选人是有志于扎根地区,有能力服务地区的人士。「三会」委员是社区内的重要持份者,而且心系社区,又熟知区情,由他们负责提名候选人,可强化候选人的代表性,确保他们真正了解地区事务,并增强「三会」与区议会的联系,有利各方紧密合作。

  在资格审查方面,区议会的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收集民意,落实政策措施,回应民众诉求,是特区政治体制和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确保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为此,特区政府将设立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会由两至四名官守成员和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所组成。

  所有区议员,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确认,方可进行参选、获委任或成为当然委员。委员会会裁定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在有需要时,委员会可征询特区国安委(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意见,而有关「拥护、效忠」的具体要求已在香港法例第一章《释义及通则条例》订明相关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供客观的审别。

  至于选区划界方面,由于今次区议会改革的时间紧迫,政府会按照上次完善选举制度的安排,暂停由选管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就第七届区议会选区进行的划界的工作,改由政府当局直接负责。今次属一次性安排,往后的划界工作将仍然会交由选管会负责。

  由于18个地方行政区将维持不变,而按照现时检讨的建议,地方选区的议席数目是88个,在采用「双议席单票制」下,将有44个地方选区。政府会将现时的452个区议会选区重新组合,适当地将相连的选区合并成为44个较大的地方选区,以保留社区的完整性。

  政府现时所提出的划界建议,已考虑各个相关因素,包括人口、社区独特性、地方联系,以及有关地方行政的特征等。

  上述划界方案将会列入今次改革所涉及的修订条例草案里,供立法会审议。

  我的介绍先到这里。

行政长官:再请麦局长向大家讲述区议员的薪金和津贴,以及履职监察制度。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重塑后的区议会,为支持区议员可以履行各项地区工作,现时为区议员提供的酬金、各项津贴、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将维持在现时相若水平。

  另外,整个地区治理工作的目标,就是要令市民能够得益,所以我们希望区议会能够好好掌握地区脉搏,亦可以加强统筹协调地区事务。如何令到市民直接得益呢?当然就是要有一个履职尽责的区议会。这不单是让市民在选举时行使投票权,更重要是在区议员任期内,每一个区议员都是履职尽责服务市民,以及收集和反映他们的意见。

  所以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会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这个机制会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接收到当区区议会主席,或当区区议会动议后,启动「监察委员会」制度,透过「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按调查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

  若涉事区议员认为处理不公,他可以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民青局局长将制订公开的行政指引,说明区议员应有的表现,以及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具体说明哪些行为或构成展开调查的理由。

  整个履职监察制度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希望有一个切实履职尽责的区议会,令市民不单在选举时可行使投票权,更可以在区议员任期内,确保每一名区议员尽责地反映市民的意见,协助政府掌握社区的脉搏,更好地做好地区服务,令每一个市民都能受惠。

行政长官:请律政司司长介绍在法律修订方面的工作。

律政司司长:谢谢行政长官。特区政府正积极进行《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的草拟工作,今次修例共涉及六条主体法例及14条附属法例。其中最主要是会修订《区议会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主要涉及六方面的范畴:(一)修订区议会的职能、(二)修订区议会的组成方法、(三)加入有关委任及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的条文、(四)修订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产生办法的相关条文、(五)设立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六)加入监察区议员履职情况及进行相关调查及处理的条文等。我们亦会在《条例草案》中同时修订或废除其他条例及相关的附属法例,以配合落实与产生办法及资格审查相关的选举安排。以上是我就立法工作的一些简介。

行政长官:请政务司司长讲述政府将成立的地区治理架构和相关事宜。

政务司司长:谢谢行政长官。为了回应市民需要,政府需要加强地区治理工作领导和统筹力度,我们会强化高层领导和工作架构。我们将会设立由我,即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领导地区治理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时,我们会把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重新定位,将其改名为「地区治理专组」,以负责统筹和指挥各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工作。我现在为大家逐一介绍一下。

  首先是由我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是新成立的架构,统领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治理工作,职权大致可以分为三方面:第一,制订策略的方针、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工作优次;第二,理顺在区内实施的政策和措施;第三,审视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况和资源调配等提供指导性的意见。我们预计在年中,领导委员会便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领导委员会的常设部门代表将主要是民生部门,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视乎需要,我们或会增补其他政策局或部门。详情我们稍后会公布。

  在高层领导和监督下,领导委员会会确保地区治理架构下,各个板块所制订的政策措施能相互协调和配合,从而达致预期的效果,及时回应市民的诉求。

  至于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专组」,会取代现时的「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和「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现时的「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是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担任主席,以及各相关部门高层代表组成,这个委员会提供一个平台作跨部门讨论和协商,共同致力处理街道管理等地区问题。而现时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则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以及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高层代表组成,这个工作组就「老、大、难」的地区环境卫生和市容问题作出督导和统筹。

  在新的地区治理架构下,我们将通过整合现有的督导委员会和统筹工作组,成立「地区治理专组」,以全局观和更宏观的角度考虑各种地区问题。这个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专组,将根据由我主持的领导委员会所定下的策略方针,指挥和统筹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工作。专组能有效协调和理顺不同部门落实地区工作,解决一些需要跨部门或跨区处理,又或需要部门作弹性安排或酌情处理的地区问题。我们预计在今年年中,专组就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专组的常设部门代表将主要是民生部门,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视乎需要,这个组亦会增补其他政策局或部门。详情我们稍后会公布。

  大家在这张幻灯片可以一目了然,看到我们强化后的地区治理架构,最顶层是由我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到下一层即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专组」,以至再下一层的民政事务专员,以至「三会」、区议会等不同单位之间的关系。

  总括来说,这次完善地区治理工作,具体来说有五大方面的好处。

  第一,优化区议会职能和区议会主席。改革后的区议会会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划和推展地区服务,亦因区议会不再有管理或拨款审批职能,这些职能回归政府,符合行政主导,并可有效防止部分区议员滥用有关权力,阻碍政府施政。而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可确保地区事务进行谘询的主导权在政府手中,亦可更好地统筹区议会、「三会」及「关爱队」,令他们互相配合,产生协同效应,目的是更有效服务市民。

  第二,完善区议会组成及产生方法,让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有多渠道参与区议会工作。更多有专业知识、各方经验及有能人士可进入区议会,为市民服务。他们可以从不同渠道收集意见,可使政府更立体地考虑问题,有助制订更合适的政策。居民求助时,有更多具能力和不同经验的区议员可帮助他们。引入委任和地区委员会界别的议员,可有效矫正现行制度下,区议会以政治及民粹议题挂帅的问题。我们要指出,区议会组成不是越多选举越好,而是要有合适的方法,让合适的人加入区议会,服务市民。是次建议由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和地方选区产生的议员比例为4:4:2,正正是要平衡区议会地方选区和整个地方行政区的利益,让区议员不受小选区利益的局限,反而更宏观地反映地区意见。

  而地方选区扩大,有利于整体思维,鼓励大局观,更宏观地处理地区问题。此外,地区委员会界别及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需要「三会」提名,以及地方选区选举采用「双议席单票制」,可增加政治局面的稳定性,并且更能有效反映大部分市民的意见。

  第三,引入资格审查机制,可确保「爱国者治港」。所有加入区议会的人,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区议会不会再成为鼓吹「港独」平台并危害国家安全,回复以民为重。

  第四,履职监察机制,可回应市民的诉求。市民不单在选举时可行使投票权,更可在区议员任期内,持续监察议员的表现,确保每一名区议员尽责履职,符合市民期望,这样将会令所有区议员同心合力,更主动地尽心尽力服务市民。

  最后,第五,强化地区治理架构。新设立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能确保地区治理架构下,各板块的政策措施相互协调和配合,并以全局观和更宏观角度考虑各地区问题,能更有效和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地区治理专组」可有效促进政府部门之间就地区工作的协调和合作,快速制订并指挥合适应对措施。

  总括来说,整个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目的就是要更好地服务香港市民,让整体社会受益。



2023年5月2日(星期二)



行政长官李家超(中)今日(五月二日)在添马政府总部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左二)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右二)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左一)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右一)亦有出席。

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