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出席香港法治营商环境──法律高峰论坛2023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七月十八日)在香港法治营商环境──法律高峰论坛2023的致辞全文:

尊敬的谢伟俊副主席(香港政策研究所常务副主席)、冯可强行政总裁(香港政策研究所行政总裁)、陈泽铭主任(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各位嘉宾、先生、女士:

  大家下午好。我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午宴讲座,跟大家分享我们香港的法治环境以及独特优势。

良好法治制度 优越营商环境

  法治是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也是「一国两制」成功的基石。不少商界领导和企业家也经常反覆强调,法治为香港带来了优越的营商环境。

  香港政府和社会廉洁、高效,规管制度健全,透明度高,特区政府亦致力为企业建构公平的竞争环境,货物、资金、人才及资讯也高度自由流动。

  同时,政府也积极推动开拓新市场和支援新产业,务求构建更有利的营商和产业发展环境。我们也致力联通世界,扩展自由贸易协定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网络,除了大家都熟悉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也就是「CEPA」之外,香港分别与七个经济体签订了自贸协定,以及与22个经济体签订了投资协定,也积极与其他经济体就这方面进行磋商。

  香港优良高效、自由开放、公平廉洁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菲沙研究所的《世界经济自由度2022年度报告》也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自该报告开始发布以来,香港一直位列全球第一。在五个评估大项中,香港在「国际贸易自由」以及「监管」一如以往排列首位。

  香港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也是全球第七大股票市场。全球100 家顶尖银行中,有78家在香港经营。香港更是创新之都,孕育出接近4 000家初创企业。我相信,国际商界及投资者对香港的高度信任,离不开香港稳健的法律制度、丰富的法治资源,以及优越的法治环境。

香港稳健的法治基础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发展和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同时确立香港「八大中心」定位,其中包括明确香港建设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香港是一个承载着深厚法治传统的城市,更是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法治为各行各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创新科技中心,以及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等的长足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香港的法治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也在回归祖国后有更好的发展。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世界管治指标,香港的法治指数在一九九六年不足70分,回归后一直稳步上升。到二○○三年开始,连续19年得分超过90分,足证「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建设取得良好发展。

  我们拥有丰富而且领先全球的法律资源及人才。在本地人才培养方面,香港有三所大学提供优良的法律教育,而根据《QS世界大学排名2022》,该三所法律学院排名也在全球100强。

  香港有超过1 000家律师行,而全球百大国际律师行当中过半在港设有业务基地。香港更有近1.5万名本地法律执业者、1 400多名来自33个司法管辖区的海外注册律师,以及众多国际仲裁员和调解员。这些法律人才既精通两文三语,也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拥有丰富的国际法律服务经验,不少更同时具备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业资格。

  香港近年积极与内地及国际机构合作,包括与已经在香港法律枢纽设立区域办事处的国际法律机构合作,推出多项能力建设项目,例如借调计划、专题培训、工作坊等,逐渐发展成为区内的能力建设中心。因此,香港具备充足的条件发挥好「超级联系人」的角色。

优越的民商事司法互助机制

  具备了人才和多元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机构,我们亦致力优化与内地的民商事司法互助机制,巩固有利法律专业和整体经济发展的环境。其中,我希望向大家介绍三个重点。

  首先,在仲裁方面,两地于二○一九年签订《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保全安排》),容许以香港作为仲裁地并由七所指定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包括财产和证据保全等。香港也因此成爲第一个内地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同时是目前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受惠于《保全安排》。正因如此,香港作为仲裁地的竞争力,显而易见。

  第二方面,两地于二○一九年也签订了《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判决安排》),扩阔了相互执行判决的涵盖范围,当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内地申请执行另一地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减少当事人向两地法院重覆提出诉讼的需要,减低跨境强制执行判决所产生的风险、费用和时间。律政司正争取尽快落实在香港实施《判决安排》的本地条例。

  值得一提的是,《判决安排》适用范围涵盖特定知识产权纠纷的判决,比国际适用的《海牙判决公约》的涵盖面更广。这一重大突破令香港成为唯一的司法管辖区,与内地就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订立适用范围如此广泛的安排。

  第三方面,两地在二○二一年建立了公司清盘和重组的相互认可和协助机制,让香港的清盘人及临时清盘人可以就香港的清盘及债务重组程序,向目前三个试点地区的内地法院,也就是深圳、上海和厦门,申请认可,并且向该等法院申请协助,以便在内地履行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等;反过来,内地破产管理人可以继续根据香港普通法,在香港就内地破产程序申请认可和协助。目前香港和内地都分别有落实合作机制的相关案例。

  一套高效率的清盘制度有利于营商及投资。通过两地的合作机制,清盘人可以获得额外途径,加强保护债务人的资产及债权人的利益,减少提出平行程序的需要,并提高债务收回比率;更重要的是,增加促成重组及拯救债务人公司的机会;长远有助加强金融机构放贷的信心。因此,合作机制有利进一步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

  总体来说,两地的民商事司法互助机制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是香港能够作爲理想的交易、投资和争议解决地点的重要原因。

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发展机遇

  说到投资,当然不可以不提粤港澳大湾区庞大的发展机遇。大湾区具备「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为世上独有。当海外企业把握大湾区发展机遇时,香港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可以发挥独特和积极的作用。

  目前,在深圳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即使不具备涉外因素,也可以协议选择香港法律作为民商事合同的适用法律。这措施我们称为「港资港法」。

  此外,在国家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港资企业,也可以协议将商事争议提交香港进行仲裁。这措施我们称为「港资港仲裁」。

  律政司正积极探索将现行「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的措施,扩展至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我们相信这建议会更好满足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选择,利便在区内的商贸及投资活动,并助力大湾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律政司致力推进大湾区法制衔接和深化区内便利惠民的措施。感谢法律界、学者、商界、内地港人的专家代表,担任由我担任主席的「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成员,共同为推进大湾区的法律合作,建言献策。

  专责小组在最近举行的会议中,就未来工作做好规划。我们将会积极推进多项措施,包括探讨建立大湾区关于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资讯平台、优化民商事司法互助安排,以及建立大湾区调解员名册等。

  我相信,做好大湾区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工作,将进一步促进区内的投资和商业活动,助力打造更优越、更开放、更便利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结语

  律政司将继续努力,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推动香港充分发挥成熟稳健的法治和普通法制度优势,协助业界抓紧国家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

  最后,我祝愿今日的法律高峰论坛圆满成功,在座各位身体健康。感谢大家!

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七月十八日)在香港政策研究所举办的香港法治营商环境──法律高峰论坛2023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