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十四日)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的总结发言:

  首先,我代表特区政府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以至立法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过去一星期无休止地对《条例草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令我们可以在紧凑的时间内完成这个重要立法过程。

  正如我在三月八日下午所作的开场发言中指出,《条例草案》的草拟有五个重点:第一是条文按照现行普通法惯常用语编写,尽量详细清晰,令市民大众更容易明白法律划定的界线;第二是确保《条例草案》与《香港国安法》衔接、兼容和互补;第三是坚持保障基本人权自由和法治原则;第四是借鉴其他普通法国家立法经验,但最终按照香港实际情况作为依归;第五是完善现有但过时及不足的法律。我希望透过在审议期间逐条审议的过程和内容,能成功说服各委员和市民大众,特区政府的的确确是遵从了我所提及的五大重点草拟《条例草案》。

  特区政府十分感谢法案委员会各位委员,在审议过程中就《条例草案》的每一条条文均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十分「到肉」的问题,亦给予律政司和保安局的同事充分机会回应。这个过程达到两个非常重要的目的:第一是令我们有机会反思如何进一步完善有关条文的草拟,亦致令我们提出今天早上的修正案;第二是让我们不单有机会向法案委员会作出回应,亦同时向市民大众进一步详细解释个别条文背后的立法原意、所针对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为何,以及条文实际运作的情况。

  这次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的过程,充分体现行政和立法机关各司其职、竭尽所能、合力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下宪制责任的决心和能力。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条例草案》,为立法工作迈进了重要的一大步,亦让我们更接近终点。我希望强调,我们不单是要尽快交一份迟交了差不多27年的功课,所交的功课亦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可得高分数的作品,这次法案委员会的工作确实能达到这个目的。我期望大家继续努力,按「早一日、得一日」的原则,尽快完成立法过程,令我们有一个安定的客观环境,可再无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全心全意为香港谋发展、为市民谋幸福。

  多谢主席。

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