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今日(一月十日)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政策论坛2025: 大湾区之法治建设与治理的致辞全文:
丁春艳教授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副院长)、郑炜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校公共事务与法律中心主任)、朱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公法与人权论坛主任)、钟局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颕仪)、各位学者、朋友:
大家好! 非常高兴出席以「大湾区之法治建设与治理」为主题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政策论坛。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点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也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因此香港特区一直积极主动参与湾区建设,致力整合优质资源,深化协同发展,并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最近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指出,截至二○二三年底,大湾区经济总量已突破1.92万亿美元,超越纽约湾区的1.8万亿美元和旧金山湾区的1.38万亿美元,与东京湾区并肩而立,登顶全球湾区第一梯队。香港特区把握湾区的发展机遇,将为社会各界开拓发展新空间。
要建设好大湾区、用好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区内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去年四月,律政司已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阐述律政司就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蓝图,确立了「三连、两通、一湾区」的基本方针和发展路向。
根本政策目标
跟大家介绍律政司有关大湾区建设的最新政策措施之前,我先跟大家分享认为更有必要和大家分享我们的三个重要政策目标,分别是:
(一)丰富「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实践,融合湾区内不同制度之利,积极促成三法域衔接,并创建区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演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务实与创新;
(二)打造公平、透明以及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湾区市场一体化和国际化提供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法治支撑,巩固湾区作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重要角色;
(三)积极响应投资者、企业以及民生的需求,保障越见密切跨法域的经贸和民生往来,释放湾区巨大的发展动能,示范高质量发展。
秉持这三个核心目标,律政司一直致力与各界持份者同心协力,推动区内机制对接、规则衔接、人才连接三方面的融通。现在让我介绍几项最新的重点措施。
订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
首先,我想分享目前湾区内规则对接的最佳示范措施。上月30日,粤港澳三地共同发布了大湾区调解员名册。
名册是三地分别按照去年初共同通过的调解员资格标准评审出来。名册的建立,对设立湾区调解机制的共同标准起了关键的示范作用,同时实现了调解领域的协同法治建设的一项突破:三地首先通过共同标准,然后各自落实并协调,达致湾区标准软联通。
接下来,我们争取在今年内建立大湾区仲裁员名册。
扩展「港资港法」以及「港资港仲裁」
第二项措施也是推动湾区规则对接的重要抓手。去年十月,经修订的CEPA服务贸易协议,首次加入支持扩展「港资港法」以及「港资港仲裁」作为便利措施。
最新修订的CEPA协议将会扩展这两项措施的适用范围:
(一)「港资港法」将由深圳前海合作区扩展至大湾区试点城市,具体试点城市正等待内地进一步指定。
(二)「港资港仲裁」则将会扩展至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
律政司将争取并配合内地相关部委,尽快落实扩展这两项措施。
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第三项措施是关于人才。律政司去年十一月启动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对接国家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发挥香港国际化和普通法的制度优势,为国家以至其他地区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刚刚在星期一,我们迎来首个培训项目,为内地法官举办实务研修班,内容涵盖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特色,两地法官和律师角色的异同,还聚焦讨论常见的跨境民商事争议课题。
结语
律政司会守正创新,齐改革、同发展,也会支持湾区法院、仲调机构及业界在前沿的实践。同时,三地专家学者的研究,也是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例如,探索透过协同立法等举措,求同化异,协同发展这等意义深远的课题,就更需要专家学者一起贡献智慧和力量。
这次论坛提供了一个高质量平台,让大家回顾与前瞻湾区的发展愿景及脉络,探索优化区域治理的路径,集思广益。
最后,我衷心祝愿论坛完满成功,大家收获丰硕。谢谢。
完
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