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七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作为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地区,拥有无可比拟的独特优势。律政司一直致力加强法治建设,发展优质和多元化的专业服务,并积极在国内外推广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为国家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律政司的总预算开支约为25亿775万元,较上年度(即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约25.2%,但与上年度的原来预算比较,只是稍为增加约2.2%。当中二○二五至二六年度诉讼费用及外判开支的预算较上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约三亿三千九百万元,占整体的预算增加约七成。相关预算是根据我们正在处理的案件及将会或可能出现的新案件而厘订,而最终的实际开支,将视乎有关案件日后的发展和结果,以及一些未能预期会出现的案件产生的支出而定,因此并非律政司所能完全控制。

  从本年度开支预算的提问中见到,委员特别关注我们在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以及加强与大湾区合作三方面的工作。我希望在此简介有关重点。

(一)持续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律政司一直持续深化调解文化。当中,律政司会积极配合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发挥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

  国际调解院总部是首个在香港设立总部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亦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的组织。正如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在成立后,其秘书处及其将来的运作,会由国际调解院自行安排和决定。就未来国际调解院进一步所需的资源安排,特区政府将保持与国际调解院沟通和商讨。

  事实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的谈判已于去年完成,现正积极筹备今年在香港举办的《公约》签署仪式。待《公约》通过和生效后,国际调解院总部将正式落户香港,预计最快可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幕。这有助打造香港成为全球「调解之都」的国际形象,吸引争议各方、调解员、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来港进行调解。

(二)继续推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训

  律政司已于去年的香港法律周2024期间正式启动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开展能力建设和推出「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项目」,包括今年初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办的香港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与司法部合办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以及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合办的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法会议,反应十分理想。未来培训学院的重点工作包括培育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并可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项目提供可持续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人才,以及配合国际法律及相关机构的持续发展,并为国际调解院等国际组织及机构育才、储才等。

(三)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

  为充分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律政司积极争取扩展「港资港法」及「港资港仲裁」措施的适用范围。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去年十月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第二份修订协议,首次将「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措施纳入作为便利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明确支持在大湾区内扩大该两项措施适用范围。为落实这两项新增的便利措施,内地相关部委在今年二月发布相关规定,订明「港资港法」措施由深圳前海扩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两个试点城市;而「港资港仲裁」适用范围则由内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至涵盖大湾区内地九市。律政司会密切关注措施扩展的落实情况,并继续与内地部委和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为日后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创造有利的条件。

  另外,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于去年十二月发布了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以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律政司也会继续推动大湾区商事仲裁的协作,订立大湾区仲裁员名册,进一步完善区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建立大湾区律师的特定平台组织,以及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推进区内规则衔接和人才连接,为法律业界带来更多机遇之余,亦助力大湾区建设更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总结

  展望将来,我们会继续全方位落实律政司各项政策措施,强化法治社会并发挥普通法制度「内联外通」的力量,助力国家法治建设以及高质量发展。

  主席,我的简介到此,欢迎各位议员提问。

2025年4月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