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在北京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启用仪式致辞(只有中文)(附图)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北京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启用仪式的致辞:

尊敬的杨局长(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崔局长(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郭主任(北京国际仲裁院主任郭卫)、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非常高兴出席北京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的启动仪式。

  律政司一直欢迎国际及区内外的仲裁机构来港设立办事处。北京国际仲裁院是国内享负盛名的仲裁机构,在受案量和受案金额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之列。北京国际仲裁院现适逢成立30周年之际选址于香港设立首个境外分支机构,不仅充分体现了对香港仲裁制度的信赖和支持,亦是助力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机制和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意义非凡。我想藉此向北京国际仲裁院落户香港表示热烈祝贺。

  作为中国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辖区,香港具有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策略性定位。香港长期以来一直被认可为国际仲裁首选地点之一。根据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二○二五年的国际仲裁调查报告,香港与另一地区并列全球第二最受欢迎仲裁地。香港法院十分支持仲裁,不会轻易干预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和仲裁程序,为选择以仲裁解决争议的用家提供保障。

  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作为蓝本,与国际高度接轨,为民法及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法律从业员和国际商界所熟悉。为持续优化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律政司最近也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检视《仲裁条例》及研究是否需要作出有关修订,以确保香港仲裁的法律框架走在国际发展的最前线。

  为了磨合两地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律政司一直积极推动与内地机制对接的工作,依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建立便捷、行之有效的司法协作机制。自回归以来,香港与最高人民法院一共签订了三项与仲裁相关的两地司法互助安排,涵盖范围基本上贯穿整个仲裁程序,积极回应两地当事人分别对于跨境保全及跨境执行仲裁裁决的实际需求。

  其中,《保全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是一项开创性的措施。香港是首个及唯一一个内地以外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容许以香港作为仲裁地并由指定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包括财产、证据及行为保全。截至今年九月,香港的仲裁机构已处理了177宗《保全安排》下的申请,遍布了48个法院,其中获得批准的财产保全申请所涉资产总值已超过278亿元人民币。

  展望未来,律政司将连同其他政府部门充分利用香港内联外通的独特优势,共同支援内地企业「出海」的需要,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和把海外企业「引进来」的双向跳板。律政司也会继续全力打造香港成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增强香港法律基础建设,加强推广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以贡献国家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启动仪式标志着京港两地在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领域的合作迈向一个新里程。我期待京港两地继续同心同德,共同推动两地法律及争议解决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最后,我祝愿北京国际仲裁院业务继续蓬勃发展。谢谢大家。

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北京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啓用仪式上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