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出席第28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京港仲裁法律服务专题推介活动就「京港仲裁双枢纽:共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主题的致辞:
尊敬的唐副市长(北京市副市长唐文弘)、杨局长(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非常高兴能代表香港律政司出席本届京港洽谈会仲裁法律服务的专题活动。首先感谢北京市司法局主办是次活动,为深化京港两地法律协作搭建了重要的平台。
作为首善之都,北京近年致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的出台不仅为京港两地的仲裁法律合作奠定了法治基础,亦充分体现北京决意打造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制度、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我乐见京港仲裁机构实现双向进驻。继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去年于北京设立内地代表处,北京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亦于昨日正式启幕。我亦非常高兴知道北京国际仲裁院将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今日稍后的活动签署合作备忘录,以进一步提升两地在争议解决领域的全球竞争力,为国家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香港在国家政策下具有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策略性定位。根据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二○二五年的国际仲裁调查报告,香港与另一地区并列全球第二最受欢迎仲裁地。
律政司一直善用香港普通法制度和顶尖法律及争议解决人才的独特优势,致力成为国家涉外争议解决的首选地。自《仲裁条例》于二○一一年生效以来,律政司不断检讨有关条例,以确保香港的仲裁法律紧贴国际最新发展。律政司将成立工作小组研究是否需要对《仲裁条例》作出修订。
近年来,香港积极与内地开拓紧密的司法互助安排,签订了三项与仲裁相关的互助安排,涵盖范围基本上贯穿整个仲裁程序,积极回应两地当事人分别对于跨境保全及跨境执行仲裁裁决的实际需求。
当中,《仲裁裁决执行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和《补充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自实施以来,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被驳回或不予以执行案件,体现了香港司法机构对仲裁的支持。而《保全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自实施以来获广泛应用。截止今年十月,香港的仲裁机构已处理了183宗《保全安排》下的申请,其中获得批准的财产保全申请所涉资产总值已超过278亿元人民币。两地将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当事人在涉及跨境争议的仲裁案件中善用相关司法互助安排。
为使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内地企业「出海」是今年《施政报告》中的其中一项政策措施。律政司积极利用香港内联外通的独特优势,透过举办以普通法、国际仲裁为主题的能力建设项目,助力内地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于上月举办了中国企业出海法律实务培训班,期望参加者能通过了解中国企业出海的风险及其适用的合规策略,扩展其国际影响力。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不仅在法律方面有独特优势,亦是世界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正如我上月在北京出席的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法治论坛所提及,法律和金融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展望未来,我期待京港两地能汇聚京港力量,深化在金融法治建设方面的合作,推动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为国家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刚才,我听到唐副巿长的演讲,他提到的三个建议,我都非常赞同。我期待未来,我们有更好的法律法规和平台,北京和香港携手合作,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更加开放,加强我们作出贡献的力量。
最后,我祝愿今日的活动圆满成功。谢谢。
完
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