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第十四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的视像致辞:
尊敬的王书记(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景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汉朝)、黄司长(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曾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张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张勇)、各位福建及厦门的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早上好。首先,我谨代表香港律政司,衷心感谢中国法学会为筹办第十四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所投入的大量工作。十分抱歉,我因另有重要公务在身,遗憾未能亲身到厦门出席今天的研讨会,恳请各位谅解。虽然我未能亲临现场,但律政司对是次研讨会是高度重视的,我也感到十分欣慰能够透过视频方式参与其中。
是次研讨会的主题——「深化内地与港澳法治合作,服务高质量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我认为非常合宜。「一带一路」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一三年首先提出,今年已经迈入第13个年头。研讨会的主题,正好呼应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强调,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福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内容。福建作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于二○一八年在厦门启动「丝路海运」航运平台,现已有148条航线,通达48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座港口 。福建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角色,毋庸置疑。
回到香港的角色,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香港一直都是非常积极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我作为香港特区政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下设的「一带一路」发展小组组长,见证香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走深走实。《十五五规划纲要》亦明确支持港澳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专业服务优势协助企业「走出去」 。要为高质量共建海上丝绸之路贡献新力量,则必须继续加强两地法治建设。
无论开拓任何形式的海上丝绸之路项目,都必然涉及法律,特别是海事商事争议、金融合规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的复杂跨境法律问题。因此,要成功推动这些项目,专业及优质的法律服务不可或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其中一个独特的制度优势就是法律制度—香港不但是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也是全世界唯一中英双语的普通法管辖区。香港具有健全、透明和高效的法律制度,民商事法律与国际规则接轨;而且香港人才济济,汇聚大量可为海上丝绸之路项目,提供世界前列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专业人才,他们大多精通双语甚至更多语言,熟知国际规则和惯例。过去十年,亦有愈来愈多著名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国际调解院于去年落户香港,「国际私法三姊妹」,即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亦陆续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香港法律服务的信赖及认可。
内地企业要成功出海,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发展,除了法律服务外,亦必须要有金融、会计等高水平专业服务的支援。为了更好地协同香港专业服务业界,支援内地企业出海需要,律政司于去年正式启动「香港专业服务出海平台」,加强业界了解内地企业出海对专业服务的具体需求。刚于上月,律政司首次发布《支援「出海」香港法律专业服务提供者名册》,协助内地企业按其出海服务具体需求,与香港法律专业服务精准对接 。
对于港澳与内地三地,尤其是与福建,这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如何深化法治合作,在法律服务方面,我理解已有香港律师事务所在福建设立代表处 ,福建省司法厅亦发布了港澳与内地律所合伙联营的实施办法 。随着福建在丝路海运建设的不断发展,我期待有越来越多港澳律所落户福建,为内地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律政司在二○二四年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为国家培养熟悉国际法、普通法和大陆法等不同地区法制的涉外法律人才,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其中,在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学院于去年举办中国企业出海法律实务培训班,为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提供课程,聚焦探讨中国企业出海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稍后,我们学院主任将会在专题讨论环节中,为大家详细介绍学院在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法治人才交流的工作,我亦期望三地将来继续加强在涉外人才培养这方面的合作。
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一直是内地与港澳法律界就三地法律热点、难点等共同关注问题展开交流的重要平台。今天的研讨会汇聚三地法律界精英,围绕高质量共建海上丝绸之路进行深入探讨,为三地如何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同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出贡献,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开拓更广阔的法治合作空间。
最后,我祝愿今天的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