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就《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及二○二六年《施政报告》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五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和《行政长官2026年施政报告》有关律政司政策措施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继行政长官在上月十六日公布《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并随之发表二○二六年《施政报告》,我很高兴今日与律政司骨干团队一同来到立法会,就《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及《施政报告》中有关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向委员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作出简报,并听取各位的意见。

  我会把今年涉及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归纳为以下四大范畴:

(一)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建设

  首先,律政司会持续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完善包含仲裁、调解等多元化、高水平的解决争议服务,打造香港成为全球调解之都,并争取香港成为国际首选仲裁地。

  调解方面,国际调解院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身分、基于条约成立、并由其秘书处根据其自身适用的规则和法规独立运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自其总部于去年十月正式落户香港后发展迅速。截至今年九月,《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国已增加至47个及一个加入国,当中有18个缔约国。虽然特区政府不会直接参与国际调解院的运作,但必然会按照国家「十五五」规划及《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方针,全力支持和配合国际调解院的工作,包括优先考虑在涉及国际商事的政府合约和以香港特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名义对外签订的国际协议加入国际调解院为争议解决选项。除国际调解院总部外,律政司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成功争取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香港设立创会100年以来第一个在罗马总部以外的海外联络办公室,并暂定于今年十一月香港法律周2026期间举行开幕典礼。

  律政司亦一直致力推动调解文化扎根香港。律政司会继续联同相关决策局及部门推行社区调解先导计划,为物业管理人员提供调解技巧培训;同时亦采纳调解监管制度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于本月中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让当事人在没有就调解员人数或人选达成共识时,可申请由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决定调解员的人数及委任调解员。

  仲裁方面,经参考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的建议后,律政司已于上星期就《仲裁条例》的拟议法例修订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持份者谘询,并争取在明年内完成相关修订工作,以确保香港的仲裁框架紧贴国际最新发展。律政司亦会继续联同法律及体育业界推行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打造香港成为国际体育争议解决中心。

  为配合香港的仲裁及调解服务发展,我们会透过提升及扩充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的功能,加强与国际法律机构及其他管辖区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国际法律人才交流,打造香港成为国家以至国际,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端法律人才培训、交流和集聚高地。

  与此同时,我们亦明白硬件配套对香港法律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律政司正积极推进香港国际法律事务大楼的建设。继于上星期出席湾仔区议会会议简介工程及听取地区意见后,我们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内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放宽大楼用地的建筑物高度限制及地积比率,并在明年第一季或之前谘询本委员会,以及在明年年中左右向立法会寻求拨款批准,以在获得拨款后于明年年底前开始施工。大楼将成为香港国际法律枢纽的新地标,为本地、内地和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机构的法律交流或培训等活动,提供一流设备和环境,吸引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机构落户香港,有助深化香港的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地位。

(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为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保障方面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律政司会推动在明年第一季成立「加快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专组」,由张国钧副司长(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统筹相关政策局,积极探讨适合进行规则和机制对接的议题,善用大湾区灵活开放的政策优势,加快推进相关规则和机制对接工作,并积极研究以深圳作为先行先试的平台,按情况逐步优化推广至更多的大湾区城市。目前,律政司正积极与相关政策局探讨专组的组成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

  律政司亦会深化以前海为联系点,透过组织交流对接活动、分享出海成功经验、更新出海专业服务提供者资料等形式,加强相关资讯整合工作及香港专业服务与大湾区出海企业进行业务对接的效能,并在律政司出海专业服务专家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持份者的支持下,计划于今年内推出更新版《支援「出海」香港法律专业服务提供者名册》。三地法律部门亦已同意探讨推动制定大湾区仲裁示范规则的路径,并计划在今年内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及调解湾区标准推广平台,邀请大湾区内仲调机构加入。

(三)强化与内地区域合作

  除继续支持和配合内地相关部委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恒常化工作以发挥其独特优势外,特区政府亦会积极落实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的新送达安排,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将落实新送达安排的修订《高等法院规则》及《区域法院规则》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强化与内地的区域合作。

(四)加强人工智能(AI)应用与风险管治

  香港现时并无特定法例规范AI的研发和使用。虽然香港的法律在不同范畴保障了个人、企业和其他不同团体组织的合法权益,但在促进AI发展的同时,必须做好风险管治。

  律政司会透过「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平台发挥积极协调作用,包括成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专责小组,以检视儿童使用社交媒体,包括与AI互动的风险及应对方法,以及就AI产品可能导致的意外或损害的责任问题检视现行法律。另外,法律改革委员会的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亦正循「借助电脑网络的罪行」检视现有法律。

  在法律界应用法律科技方面,律政司将于今年年底前推出短期资助计划,资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及资历较浅的执业大律师订购指定的法律科技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律政司会继续充分发挥香港普通法的制度优势,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定位。我的简介至此,希望委员支持我们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和我的团队很乐意解答议员的提问,亦期待你们分享意见。多谢主席及各位议员。

完

2026年10月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