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内地法律工作人员提供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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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政司自1999年起举办训练计划,希望藉此加深内地官员对普通法系及特区法律制度的认识。参与训练计划的官员来自中央各部委,亦有部分官员来自不同省、市的单位。
  2. 根据训练计划,律政司每年会赞助最多20名内地官员来港修读大学开办的普通法硕士课程。
  3. 自2005年起,律政司每年会赞助内地官员参与训练计划,修读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开办的普通法硕士课程。
  4. 自2008年起,律政司亦每年安排内地官员来港修读由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开办的普通法法学硕士课程。由2018年起,律政司也会安排内地官员修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开办的普通法法学硕士课程。
  5. 课程结束後,学员亦会被安排往有关政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短期实习。
  6. 内地官员必须符合有关大学所订的普通法硕士课程或普通法法学硕士课程的入学资格,才可参与训练计划。
  7. 训练计划对实践“一国两制”有长远裨益,受到内地相关机构及官员的欢迎。
  8. 截至2023年11月,已有336名内地官员曾参加训练计划。
  1. 于2021年7月,律政司与司法部签署《关于法治人才交流培训合作框架安排》,律政司会协助司法部每年所选拔的10名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来港参加为期一学年的普通法硕士学习项目,当中包括修读本地大学开办的普通法硕士课程。
  2. 计划于2022年开展。截至2023年11月,共有16名司法部的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计划。
  1. 按律政司与内地有关司法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为对方的政府法律人员提供培训,以加深两地人员对彼此法律制度的认识。
  2. 由2005年起,律政司定期安排每批约六至十二位来自内地司法厅/局的官员来港参与为期约两周的培训。期间,律政司会向有关官员介绍本司的工作,并安排他们访问不同的政府部门,包括法律援助署、惩教署、廉政公署及公营机构,如立法会和法律专业团体,以加深对该等部门/机构的工作的认识。截至2022年10月,共有98名内地官员曾参加此培训。
  3. 在相互的安排下,律政司的律师亦会到内地各司法厅/局参加短期实习,以加深对内地法制的认识。截至2022年10月,律政司共有48名律师曾参加有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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