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快将实施五周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已于2024年3月刊宪生效。在这别具意义的时刻,律政司联同保安局特别举办社交媒体帖文创作比赛,并获教育局为支持机构,现邀请全港专上院校学生及制服团体成员发挥无穷创意,以「香港国安法 - 守护与希望」为主题,制作社交媒体帖文,以生动方式,传递有关法律如何为我们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屏障的讯息,并以法治原则,守护社会安定及市民的生活,为社会各界及市民带来新机遇及新希望,让我们的未来更丰盛丶更多彩多姿。
(a) | 所有在本港专上院校就读全日制或兼读制课程的学生和本港制服团体的成员均可参加比赛。 | |||||||||||||||||||||||||||||||||||||||||||||||||
(b) | 专上院校是指以下网站所载的院校: | |||||||||||||||||||||||||||||||||||||||||||||||||
(i) | https://www.edb.gov.hk/sc/edu-system/postsecondary/local-higher-edu/institutions/index.html; 及 | |||||||||||||||||||||||||||||||||||||||||||||||||
(ii) | https://www.cspe.edu.hk/sc/institution/list/。 | |||||||||||||||||||||||||||||||||||||||||||||||||
(c) | 制服团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提供经常资助的制服团体及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成立的青少年制服团队:
|
|||||||||||||||||||||||||||||||||||||||||||||||||
(d) |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小组形式参赛。若以小组形式参赛,参赛者可以跨院校及/或跨团体组队参赛,惟每组不多于三人。例如,一名制服团体成员可与两名在不同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组队参赛; 又或一名专上院校学生可与两名属于不同制服团体的成员组队参赛。 | |||||||||||||||||||||||||||||||||||||||||||||||||
(e) | 参赛者提交作品数目不限,但同一作品不可提交多于一次。若发现参赛者重复提交同一作品,即使是以不同形式或组合参赛,主办机构将要求有关参赛者确认其参赛形式及组合,并保留取消违规者参赛资格的权利。 | |||||||||||||||||||||||||||||||||||||||||||||||||
(f) | 参赛者年龄不限。 |
(a) | 帖文内容须切合主题 。 |
(b) | 参赛作品须属动态影像的社交媒体帖文。帖文规格须能上载于社交媒体。参赛者可自由选择不同的表达方式(如故事丶纪实丶歌曲丶动画及图片播放),以有效带出重要讯息及展示他们的故事。 |
(c) | 如以文字表达讯息,内容须以中文(粤语或普通话)及/或英文表达。 |
(d) | 帖文不可多于两分钟。 |
(e) | 所有提交的帖文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以及未曾参与其他比赛或于其他平台或活动中发表。主办机构有权取消违规者参赛资格。 |
(f) | 参赛者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参赛者如需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参赛者须得到版权持有人的同意,并于帖文中正确列明出处,以确保提交的帖文并无侵犯知识产权。帖文一旦入围,参赛者须提交参考资料及获得版权持有人同意的相关文件予主办机构。 |
(a) | 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格及签署声明,并在报名表格内提供参赛作品的有关连结(如已上载于社交媒体或网上储存媒体的帖文的连结)。表格及声明可于本比赛专页下载: https://www.doj.gov.hk/sc/miscellaneous/hknsl_social_media_post_competition.html |
(b) | 参赛者须提供在报名表格及声明内订明的资料,包括(如适用)其就读院校名称丶就读学系丶年级及学生编号,或其所属的制服团体名称及联络资料。提交报名表格及声明同时须提供学生证或制服团体成员证明的复印本(例如成员证件)。 |
(c) | 若以小组形式参赛,每名参赛者均须签署声明,否则不予受理。若参赛者未满十八岁,则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声明。 |
(d) | 填妥的报名表格(包括参赛作品的连结)连同声明以及学生证及/或制服团队成员证明的复印本须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或之前以电邮方式(电邮地址:smp_competition@doj.gov.hk)提交予主办机构。透过传真丶邮寄或亲自提交的表格将不被接受。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
(e) | 提交后的作品不得修改或替换。 |
(a) | 参赛作品将根据下列准则评审: |
准则 | 比重 |
---|---|
内容(主题关连性丶参赛者对主题的理解丶内容是否充实) | 40% |
表达手法(风格与主题的一致性丶趣味性丶整体连贯性) | 20% |
技术性(音效丶视讯效果及美学) | 20% |
原创性及创意 | 20% |
(b) | 评审人员会从参赛作品中选出初部入围名单,再经专业评审团作最后审议,选出冠丶亚丶季军和优异奬作品。 |
(a) | 比赛结果将于 2025 年年中于比赛专页公布。优胜者将获电邮通知得奖详情及获邀出席颁奖典礼。比赛奖项包括: |
奖项 | 名额 | 奖品 |
---|---|---|
冠军 | 一名/队 | 书券$3,000及嘉许奖状 |
亚军 | 一名/队 | 书券$2,000及嘉许奖状 |
季军 | 一名/队 | 书券$1,500及嘉许奖状 |
优异奖 | 五名/队 | 书券$500及嘉许奖状 |
(b) | 得奬者将有机会获赠其他丰富奬品。 |
(c) | 颁奖典礼暂定于6月21日举办的「国安法律论坛」举行,有关得奬作品将有机会于「国安法律论坛」中展示。「国安法律论坛」将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
(d) | 所有得奖作品将上载于公众平台。 |
日期 | 详情 |
---|---|
2025年5月16日 | 截止提交报名表格(连同参赛帖文连结及声明) |
2025年年中(确实日期有待公布) | 于比赛专页公布结果 |
2025年6月21日(暂定) | 颁奖典礼 |
参赛者(包括签署声明的参赛者父母或监护人)报名参赛,即表示接受以下条款和条件并同意遵守: | |
(a) | 主办机构保留随时修正比赛规则丶暂停或终止比赛的权利。如有任何变动,将于比赛专页公布而毋须预先通知。 |
(b) | 参赛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供比赛之用。资料将予以保密并于颁奖典礼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销毁。 |
(c) |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等于授权予主办机构在不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丶社交媒体以及其他公众可接触的平台,例如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使用丶复制丶编辑丶改编丶分发丶传播和以任何形式展示该作品。主办机构毋须事先征得参赛者的允许,且毋须以任何形式向参赛者提供补偿。 |
(d) | 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作品内容及参赛者资料均不得修改。 |
(e) | 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
(f) | 参赛者须确保其参赛作品的资讯或内容不会含有猥亵丶辱骂丶暴力及诽谤等成份,且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及不违反香港法律(包括有关国家安全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否则,参赛者将被取消资格。 |
(g) | 主办机构保留拒绝接纳任何参赛作品或取消任何参赛者资格的权利,而毋须给予具体理由。 |
(h) | 除非另有协议,主办机构不会将任何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
(i) | 主办机构保留核实得奖者身份及要求得奖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权利。如得奖者未能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奖项可能会被取消。 |
(j) | 主办机构保留解释本指引及规则的权利,所作的解释为最终及最后定论。 |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 ||
(1) | 在参赛表格及声明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只会供主办机构作下列用途: | |
(a) | 登记提交的参赛作品和核实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 |
(b) | 与参赛者通讯; | |
(c) | 公布比赛结果丶颁发与比赛相关的奖项丶及安排相关得奖者参加由主办机构举办的相关活动;及 | |
(d) | 本指引及规则所订明及其他与比赛相关的用途。 | |
(2) | 参赛者必须按本指引及规则和申请表格及声明的要求及于主办机构处理参赛申请的过程中提供个人资料。假如参赛者没有提供该等个人资料,主办机构可能无法办理或继续处理参赛者的申请。 | |
可获转移资料者 | ||
(3) | 参赛者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主办机构人员取阅。除此之外,主办机构亦可能会向下列各方或在下述情况转移或披露该等个人资料 : | |
(a) | 支持机构丶承判商以及所有参与协助本比赛及有关事宜的政府部门丶其他机构及单位,以用于上文第 (1)段所述的用途; | |
(b) | 参赛者曾就披露个人资料给予订明同意;及 | |
(c) | 根据适用于香港的法例或法庭命令授权或规定披露个人资料 。 | |
查阅个人资料 | ||
(4) | 参赛者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主办机构所持有关于参赛者的个人资料。如需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请以电邮向部门公开资料主任-高级行政主任(行政及员工关系)提出:。 dojinfo@doj.gov.hk。 |
主办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律政司及保安局 |
支持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