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现于刑事检控科及民事法律科推出优化的练习计划供获认许后执业少于五年的律师参与。详情请参阅随附的单张。
任何符合资格并有意参与练习计划的大律师或事务律师应填妥意向书(大律师/事务律师),并连同全面执业证书副本及履历递交至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05/sc/。如你拥有具备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戶口,大律师可透过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09/sc/ 提交意向书,事务律师则可透过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11/sc/ 提交意向书。
电话 | 电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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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工作 | 陈健国先生 | 3918 4438 | jasonchan@doj.gov.hk |
刑事检控工作 | 罗弋东先生 | 3902 8040 | alexlaw@doj.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