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有六個法律科別,即民事法律科、刑事檢控科、法律草擬科、國際法律科、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和憲制及政策事務科,司內的律師(通常稱為政府律師)分別在其中一科工作。由律政司政務專員主管的政務及發展科,則負責向這六個法律科別提供一般支援。
每個法律科別均由一位律政專員掌管,律政專員除領導所屬科別的工作外,也協助律政司司長處理部門的整體管理工作。各律政專員分別是民事法律專員、刑事檢控專員、法律草擬專員、國際法律專員、維護國家安全檢控專員和法律政策專員。
各法律科別雖然各司其職,但律政司所處理的事宜或案件當中,有不少都需要由多個科別或由科內多個專家組別合力解決。遇上這種情況,有關組別或科別的律師會緊密合作,確保相關政府部門或決策局得到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