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見習律政人員計劃
見習律政人員空缺

由2020年8月3日起,見習律政人員計劃將有若干見習律政人員空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如具備下列資格,均可申請。就這項計劃而言,接受律師事務實習訓練的人員稱為見習律師,而接受大律師事務實習訓練的人員則稱為見習大律師。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

職責

見習律政人員將在專業指導下,接受特為符合香港律師會或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規定而設的實習訓練。見習律師的受訓期為兩年,而見習大律師的受訓期則為一年。見習律政人員不是公務員,不佔任何編制職位,而且並非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

薪金

見習律政人員在首12個月內,每月薪金相等於總薪級表第27薪點。在其後12個月內,每月薪金相等於總薪級表第28薪點。

總薪級表第27薪點的金額現為53,195元。總薪級表第28薪點的金額現為55,705元。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見習律政人員。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於2019年6月28日下午6時正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340 (Rev. 3/2013)]送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04室律政司人事及編制組訓練。寄交申請表的信封上請註明“關於:申請見習律政人員職位”。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費;過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註明申請職位名稱,即“見習律師”或“見習大律師”。如申請人對所申請的職位沒有特別取向,可在“申請職位名稱”一欄內填上“見習律師/見習大律師”;遴選委員會將按這一類應徵者在甄選面試中的表現而編派最適合他們的職位。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下列資料一併遞交-

申請人須於2019年8月30日或之前提供法學士/法律博士/英格蘭及威爾斯專業共同試成績的證明文件,以及本地大學發出有關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取錄通知書,以便進一步處理有關申請。如我們在截止日期仍未收到所需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進一步處理。

在可行的情況下,申請人亦應提交由有關法律學系/學院教職員撰寫的推薦書;該推薦書須於2019年8月30日或之前由該名教職員直接寄往上述地址。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2019年9月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如有查詢,請致電2867 2066或2867 4509與律政司行政主任(人事)4或文書主任(訓練)聯絡。

附註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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