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企業傳訊統籌主任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薪酬︰

月薪港幣78,380元
(獲取錄者如具備超過規定而獲認可的任職高層工作經驗,或可獲得較高的薪酬。)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註:
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 的成績。

職責︰

企業傳訊統籌主任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兩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律政司的業務需求和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合約條款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如適用)。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41室律政司招聘組 (查詢電話:2867 4809 / 2867 5014)

截止申請日期﹕

香港時間2019年6月27日下午6時(以郵戳日期為準)

附註 :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或直接於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履歷表(其內包括詳細列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概況、職位、工作和職責、受聘期等),以及學歷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在香港時間2019年6月27日下午6時或之前送達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41室律政司招聘組(查詢電話:2867 4809 / 2867 5014)。逾期遞交或不完整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為避免郵遞延誤或失誤,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列印或寫上正確地址及貼上足夠郵資的郵票。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司,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或直接於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7.html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履歷表和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上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的履歷表及/或證明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格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收到(電郵或郵遞)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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