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仲委成立香港仲裁中心有助提升香港法律服務樞紐地位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九月二十四日)表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將有助提升香港作為解決爭議中心的國際地位。

律政司聯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貿促會)、貿仲委及香港貿易發展局,今日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設立儀式。

袁國強在儀式上表示,二○一一年六月開始生效的新《仲裁條例》是進一步完善香港仲裁制度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新條例一方面強化仲裁的優點,包括尊重仲裁各方的自主權,以及節省仲裁各方的時間和金錢;同時保障仲裁程序和涉及法院聆訊的保密性。

他指出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以在超過一百四十個已經簽署《紐約公約》的司法管轄區執行。至於內地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與律政司在一九九九年簽署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參照《紐約公約》的原則,訂明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條件。這些年來,有關安排得到兩地法院有效執行,進一步鞏固了香港作為區域性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貿仲委選擇在香港設立其首個在內地以外的仲裁中心,標誌着對香港作為區內國際仲裁中心的認同和支持,袁國強表示十分感謝。

他說:「隨着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加上香港既有的仲裁機構,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還有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秘書局亞洲事務辦公室,香港擁有更完備的條件去滿足對高端仲裁服務的需求。」

出席今日的儀式還有貿促會副會長董松根、香港貿易發展局總裁林天福、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有關官員。

董松根表示,自一九五六年成立以來,貿仲委在涉外仲裁領域取得了驕人的成就,累積審結涉外仲裁案件數量在中國仲裁機構中首屈一指,當事人涉及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裁決的公信力得到了國內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

他說:「此次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既是貿仲委立足國際化,建設世界一流仲裁機構的必然要求,是祖國內地與香港日益緊密關係的現實需要,也是香港建設國際性爭議解決中心的客觀要求。」

董松根相信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一定會充分吸收香港仲裁界的優點,立足國際化,與香港仲裁機構及香港仲裁界共同發展,共創雙贏局面。

貿促會於一九五二年成立,是國家最早開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務的機構,提供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國際商事調解、知識產權保護和其他涉外商事法律等多元的法律服務。

為增進兩地仲裁界的交流,儀式後還舉行了仲裁研討會,讓與會者加深了解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情況,以及兩地仲裁業的最新發展。二百多名分別來自香港和內地法律和仲裁服務界的專業人士以及商界代表出席了今日的研討會,就如何加強兩地的仲裁業合作交換了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為研討會致閉幕辭。其他主講嘉賓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楊弘磊、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教授和貿仲委有關官員。

完 / 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