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委任新成員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長官現已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及上訴法庭法官鄧國楨為法改會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鄧國楨法官已獲任命由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他將會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個三年任期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

在這項新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白仲安、李慧賢、林李靜文、林雲浩資深大律師、周家明資深大律師、韋健生教授、陳黃穗、鄧國楨法官及羅德士。

法改會的主席是律政司司長,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法律草擬專員則是法改會的當然成員。

完 /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