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出席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何東花園事宜記者會開場發言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四日)出席就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何東花園事宜舉行的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對於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重用方案,將西座大樓配予律政司和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使用,律政司非常歡迎這項計劃。這計劃 顯示出政府一直以來重視香港的法律工作,亦重視維護法治的工作,亦反映了我們尊重香港法治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決心。事實上,一直以來,自前任黃仁龍司長,甚至是梁愛詩司長開始,我們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是要將香港打造成一個國際法律服務,特別是仲裁及調解中心,希望在亞洲區佔一個重要的地位。今次的計劃我們認為是絕對可以配合律政司在這方面的工作。

自一九八六年開始,律政司的辦公室主要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但自一九八六年以來,因為工作、人手和運作上的需要,金鐘道政府合署,即現時我們正使用的地方,已經不敷應用,而且自一九八六年以後,我們有很多辦公地方和很多同事亦要在金鐘道政府合署附近的辦公室,包括政府本身的辦公室,和租用商用 辦公室。由於整個辦公地方分散了,同事亦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在資源調配和聯絡方面是極之不便。

根據當局早前已宣布的計劃,律政司部分的辦公室計劃在二○一五年年初遷往前中區政府合署的中座及東座。有關建議亦獲中西區區議會支持。當局亦已諮詢了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會於來年初將所需工程的撥款申請提交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及財務委員會批核。有見及此,我們認為把律政司餘下的辦公室亦遷往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可讓律政司全面整合辦公地方,令部門的運作和通訊更加順利,更可善用資源。

按西座的重用方案,除用作律政司的辦公室外,也會留部分地方,讓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設立辦事處。自從二○○八年,甚至在更早的時候開始,已經陸陸續續有國際性法律組織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我亦可向大家首先公開一項資訊,就是在本月十三日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會正式宣布在香港成立它的中心,這是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在亞洲區第一個中心,亦是它在海牙以外繼拉丁美洲後第二個成立的中心。這類型的國際法律組織決定在香港成立中心,極為有助提升香港的法治地位,亦證明在「一國兩制」落實下,對我們仍有效的法律管治投下信心的一票。就相關組織和其他法律組織如何在西座地方的安排,我們往後會與其他政府部門進一步詳細研究。整體而言,我們認為這個方案有以下幾方面的好處:

第一、可以讓律政司將所有有關的部門集合在前中區政府合署總部作為辦事處,有助部門提升整體工作效率及服務效率。

第二、現時,香港的主要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均設於中環及金鐘一帶。我們將前中區政府合署中、東、西座撥作律政司總部,可體現政府對法律工作的重視、對法治的尊重。

第三、在西座大樓為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提供辦事處,我們相信有助有關機構發展其服務,亦可以締造良好環境吸引更多相類型的國際法律、仲裁、調解等機構來港設立辦事處,可以進一步提升香港在這方面作為區域性法律服務中心及亞太區的國際仲裁和調解中心的競爭力。

第四、律政司現時設於金鐘附近的辦公室,包括政府自置物業及租用物業,亦可騰出供其他政府部門使用,換言之那些地方我們不需要繳交相關的租金,可以節省租金開支。

為了西座的重用計劃,律政司日後會與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和非政府的相關機構保持緊密聯絡,亦會就如何發展的用途上作其他詳細的規劃,我們會在保存大樓現時的情況的同時,也希望可以令西座有很大使用的空間。

多謝大家。

完 / 2012年12月0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