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於四月十二日提交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介紹法律行政的書面發言稿件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律政司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總預算開支為14億170萬元,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修訂預算開支增加9.7%(即1億2千440萬元)。預算開支上升,主要是由於填補職位空缺,以及增設29個新職位以應付對法律服務需求的增長。我們亦預期向外判私人執業律師支付的費用會有所增加,因此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預留了3億80萬元,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修訂預算的相應撥款增加9.9%,為預期的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支援。

  以下我會簡述律政司在新一個財政年度的主要工作。

綱領(1)—刑事檢控

  我們來年的工作重點,是進一步加強刑事檢控科就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和進行檢控的能力和效益。

  在過去幾年,刑事檢控科已實施多項提升效率和成效的措施,並取得理想成績。我們會在本財政年度繼續朝着這個方向推行多項措施,當中包括檢討及有需要時更新《檢控政策及常規》,以及考慮應否就刑事法律制度的具體範疇進行改革。我們亦會在適當情況下設立專責協調人員或特定組別,令我們可以更有效、更快捷地處理指定類別案件。

  此外,我們會着重為檢控人員提供持續培訓,以提升他們的專業技巧,以及持續推行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為新近取得資格的執業人士合辦的聯合培訓計劃。由於這個計劃過去的成效理想,我們會定期每半年舉辦這項課程。

綱領(2)—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科除了就廣泛的民事法律事宜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外,還代表政府進行各種形式的民事訴訟及解決爭議的程序。民事法律科所處理的法律意見及訴訟個案涵蓋不同法律事宜及範疇,工作亦日益繁重和複雜。當中,由於市民的公民權利意識不斷提高,司法覆核申請的數目將會持續上升。處理這些法律挑戰,會繼續是民事法律科的主要工作範疇。

  民事法律科轄下的調解小組會繼續協助我及新成立的調解督導委員會,進一步提倡在香港更廣泛使用和發展調解服務,以解決爭議。在有關方面共同努力下,當局已制定並開始實施《調解條例》,而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亦已成立。展望未來,調解督導委員會將監察《調解條例》的實施、調解員資格評審及培訓準則的訂立,以及正在推行或新開展的措施的實施情況,以鼓勵和支持更廣泛使用調解服務。

綱領(3)—法律政策

  為配合律政司維護法治的主要職能,法律政策科會繼續就《基本法》、人權及其他政制事宜,適時向政府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政府提出的所有立法建議,以及所採取的措施,均符合《基本法》有關人權的條文及其他條文。

  我們會在今年繼續推動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的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具體而言,我們會與法律專業及仲裁機構合作,推廣香港的法律及仲裁服務,藉以擴展在前海和南沙等內地市場的業務。我們會在本立法年度推動立法工作,以便進一步完善香港仲裁制度,並落實新近與澳門簽訂的相互執行仲裁裁決安排。我們亦計劃向立法會提交《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草案》,作為我們持續改革香港特區普通法制度不同範疇的一部分工作,亦藉此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立約各方的相互關係報告書》。

綱領(4)—法律草擬

  法律草擬科會繼續按各決策局的要求,提供優質專業法律草擬服務及相關法律意見。

  我們正繼續檢視如何進一步讓公眾更方便地掌握法例的內容。我們亦會致力有效地以中、英雙語草擬法例文本,以及令行文盡可能清晰易明,以便沒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士亦能掌握法例的涵意。

  立法會已在二○一一年六月通過《法例發布條例》,為經核實和認證的香港法例電子資料庫提供法律地位。有關合約已在二○一二年十二月批出,預期新的法例資料庫可在二○一六或二○一七年左右投入服務。

綱領(5)—國際法律

  在未來一年,國際法律科會繼續就國際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見、負責國際協議的談判工作或在這些談判中擔當法律顧問,以及處理國際司法合作的請求,以確保香港的利益。我們亦會繼續處理和統籌由香港特區提出和所收到的有關移交逃犯及被判刑人士、司法互助及國際擄拐兒童個案的請求。

  過去一年,國際法律科的律師一直積極參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的工作。海牙會議常務和政策大會於去年四月通過在香港設立亞太區域辦事處的建議,更令香港與海牙會議在亞太區事務方面的合作進入了新階段。該區域辦事處於去年十二月成立,不但標誌着海牙會議的工作揭開新一頁,也表示海牙會議對香港作為區域法律服務中心,以及作為海牙會議在區內推行工作和發揮影響力的跳板,投下重要的信心一票。我們會繼續努力,協助海牙會議推動和加強國際合作。此外,我們亦會繼續吸引享負盛名的國際性法律相關機構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結語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財政年度的主要工作。各委員如有問題,我和我的同事會樂意解答。

  多謝各位。 

完 / 2013年04月1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