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各類仲裁的理想地方(附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北京表示,香港有成熟的普通法法律制度,設有國際知名的仲裁機構,擁有完善的仲裁設施、具有國際視野、掌握國際規則的人才,是各類仲裁的理想地方。

  袁國強在北京舉行的「2013年亞太區域仲裁組織大會」開幕禮致辭時作上述表示。

  他指出,香港位處亞太區,並鄰近內地,這一切都令香港享有獨特優勢,就區內(包括大中華區)的民商事糾紛,提供高素質的解決爭議服務。

  袁國強說:「作為亞太區的國際金融中心,我們積極參與區內的經濟發展。與此同時,我們相信,香港同樣能發揮優勢,就區內不斷增加的民商事糾紛,提供高端和卓越的爭議解決服務。」

  至於亞太區仲裁服務的未來發展,袁國強相信亞太區的仲裁及其他另類模式的解決爭議方式(ADR)將進入一個黃金時代。他亦強調需要在區內營造仲裁文化和有利仲裁的環境,以及進行跨界別的研究工作。

  他指出全球的經濟重心明顯由西方轉移至東方,而大中華地區是亞太區主要增長引擎。越是多經濟和貿易活動,對仲裁和其他ADR的需求也越多。   此外,袁國強補充說,隨全球化和地區融合的趨勢,將會有更多的跨境或國際商貿糾紛。雖然訴訟仍會是傳統的解決爭議方式,但國際仲裁及其他形式的ADR必定越來越普及,因為它們享有傳統訴訟缺乏的優勢。

  超過四百名來自內地、香港和其他地區的政府官員,司法和仲裁界專業人士出席今日的大會。「2013年亞太區域仲裁組織大會」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辦,主題為「亞太國際仲裁未來十年──機遇與挑戰」,出席人士就區內未來十年區內的國際仲裁發展分享了意見和視野。

  袁國強將於今晚回港。

完 / 2013年06月28日(星期五)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的「2013年亞太區域仲裁組織大會」致開幕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