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北京訪問行程(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北京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推動仲裁、調解及其他解決爭議的方式是我們律政司重點工作之一。今次訪京主要目的是參加亞太區域仲裁組織大會2013年的會議,今次與會人士有超過四百多名來自世界各地的仲裁界專家,和很多著名仲裁機構的代表,所以是一個向他們介紹香港最新仲裁發展的好機會。

  在開幕式的致辭中,我強調特區政府重視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爭議解決中心的政策,亦介紹香港在這方面的優勢。

  在留京期間,我昨日拜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曹建明檢察長,和公安部的陳智敏副部長。除了禮節性拜訪外,我們亦就雙方共同關注的問題交換了意見。其中最主要的議題是內地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工作,包括打擊清洗黑錢的司法互助工作,和涉及跨境婚姻的家事法律所衍生的問題。由於兩地的民商事務的交往日益頻繁,兩地相關的司法互助工作是不容忽視,律政司和特區政府其他相關部門在這方面日後會繼續進行交流。多謝各位。

記者︰司長,關於斯諾登事件。就這方面,香港曾要求美國再澄清一些問題,美國有否答覆?今次見中央司法部人員,是否有談及斯諾登事件?

律政司司長︰就你第一個問題:我現在身在北京,但據我的理解,截至目前,自律政司在六月二十一日發出的函件中所要求澄清的各種事項,到目前仍未收到回覆。至於第二個問題,今次我來北京我沒有與北京部委談過斯諾登事件,正如我在香港也說了,今次我們處理斯諾登事件是依據香港的法例和依據香港和美國在一九九六年所簽署的協議處理,所以涉及的是香港法律機制下處理的方法。

記者︰美方早前指香港是找藉口讓斯諾登出境,你有何看法?

律政司司長︰我可以清楚地說,我並不同意這是藉口。大家會記得,在星期二當我和大家簡報律政司如何處理這事件時,已交代了我們要求澄清的資料其實是涉及幾個部分,詳情我已講過,不會在此再講。當日我談及的斯諾登英文全名,只不過是我們要求的相關基本資料中其中的一個例子,我希望大家不要集中在一個例子而作過度關注,所以我們不贊同「這一個是藉口」的說法,我希望重申的是在我們處理斯諾登事件上,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是一直是依照香港的法律辦事。

記者︰在你星期二就事件解說後,美國司法部有聲音指其實他們提供的資料已足夠,你有甚麼回應?早前有報道指,你與美國司法部部長通過電話,有否談及香港需要甚麼資料?雙方溝通怎麼樣?

律政司司長︰我在星期二已講得很清楚,我和美國司法部部長通電話時,我們已說過,第一,我們會以香港的法律辦事;第二,因為事件複雜,所以當時我們已在草擬問題的清單,並會向美方提出,所以我們一直都說我們需要澄清一些資料。

記者︰你與司法部部長通電話時,是否已清楚告訴他將有一系列問題,要求他們澄清?

律政司司長︰是。在星期二我已說過,首先我用電郵通知了他們,指我們需要澄清一些事項,之後當我跟美國司法部部長通電話時,亦清楚表明除了依據特區的法律辦事外,我們有需要澄清一系列事項,我認為這信息是非常清楚的。

記者︰今次的行程除了見周強和檢察人員外,有否見過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七一將至,有否談及香港政府如何為遊行降溫?有批評指政府民望低落,問責班子與特首在合作上不協調,你有甚麼意見?

律政司司長︰我剛才已講了,我此行來北京的主要目的,其實是為了推介香港作為亞太區的仲裁、調解和解決爭議中心的活動,所以行程非常緊密,故今次並無安排與王光亞主任見面。另外,我要跟大家說,我們並無談及七一問題。律政司絕對尊重香港人的言論自由,若香港市民對香港政府施政有任何意見,他們絕對有權依據香港法律合法表達他們的意見。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加入政府差不多一年,我明白社會對不同的司局長的工作表現有不同意見,但我感覺整個班子很齊心,都希望為特區做點事。多謝大家。

完 / 2013年06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