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得悉申訴專員建議制訂道歉法例

律政司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二日)表示,律政司得悉申訴專員建議政府考慮制定法例,讓公營機構作出道歉而無需擔心日後帶來法律責任。

  律政司認同需要考慮在香港引入道歉法例的重要性。律政司於二○一二年十一月成立了調解督導委員會,由律政司司長出任主席。督導委員會成立了三個小組委員會,包括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正如其職權範圍列明,該小組委員會將考慮應否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

  由黃國瑛資深大律師出任主席的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正研究香港的情況,並會全面研究和比對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情況,以考慮是否建議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如有該需要,這項法例的條文內容及條文應否納入調解條例內還是以獨立的法例處理。

  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在道歉法例方面的工作進展良好。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作為督導委員會的主席,會密切跟進工作進度,以確保報告書在完成後可盡快公布並作公眾諮詢。

完 / 2013年07月2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