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發表《檢控守則》

律政司今日(九月七日)發表《檢控守則2013》,取代二○○九年發布的《檢控政策及常規》。

  除採用新的名稱外,《檢控守則》亦大幅更新前指引的內容,令文件的實質內容、表述方式以至行文均與時並進。

  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資深大律師指出,編制《檢控守則》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在二○一三年刑事司法方面一項主要工作。他說:「在進行有關工作時,我們考慮了刑事法律和國際趨勢的最新發展,亦特別側重刪除案例及判詞的長篇引述,從而令文件在修改後可清楚簡要地闡述檢控工作的基本原則。」

  除改革及更新先前文件的內容外,《檢控守則》亦因應檢控人員面對的當前情況,加入新的章節,包括「剝削他人案件」及「公眾秩序活動」,為檢控人員提供實用的指導方針及提示,協助他們識別剝削他人案件,及依據國際認可的大原則處理有關案件;同時,亦特別提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及法院重要裁決的有用參考資料,藉此提示檢控人員在處理有關公眾秩序活動案件的基本原則。此外,經考慮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的建議後,亦擴大了選定審訊法庭的原則,以便可以在合適情況下考慮社會的標準及/或價值觀。

  薛偉成指出,《檢控守則》不單為檢控人員而設,亦是為檢控機關所服務的社會大眾而編訂。他說:「公眾利益是檢控工作的首要考慮因素。公眾有權知道,檢控人員在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所依據的準則及指引,也有權親身了解這些是甚麼準則。因此,編訂《檢控守則》的目的,不單是為檢控人員提供行為守則,確保他們在刑事檢控程序各階段都能作出公平、公正和一致的決定,也希望藉此使社會人士明瞭刑事檢控制度如何運作。」

  「律政司致力確保有公開的司法制度。公開、問責,以及堅守原則、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均為檢控人員秉行公義的主要目標。」

  《檢控守則》即時生效。檢控官、法庭檢控主任、其他政府部門的檢控人員及外聘律師均獲發放電子版本,市民亦可從律政司的網頁(www.doj.gov.hk)取閱。

完 / 2013年09月0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