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晚(十月十一日)出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成立一周年慶典後與傳媒談話內容︰

記者︰早前有的士司機被控襲擊女乘客,最終撤銷控罪,但之前已還押一段時間。另外有一宗案件,關於一名運輸工人被控涉嫌管有偽鈔。兩宗案件都是上庭後被撤銷起訴,請問檢控過程有沒有粗疏,律政司會否跟進調查?

律政司司長︰這兩個個案我們一定會跟進,大家可以放心。但我希望澄清,特別是關於的士司機一案,這兩天我們重看相關文件,我們認為作出檢控決定的整個過程中並無問題。整件事情是當律政司收到警方向我們提交的文件時,我們看到當時的女事主在認人過程中認出被告,亦考慮過其他相關證供,我們認為在當時所有的證據下,我們有責任作出檢控。至於這件事為甚麼會在開審後撤銷控罪,主要原因是當第一日女事主在法庭作供時,她的口供與我們原先的有出入,特別是在認人方面,她在庭上有些答案顯示她不是很肯定被告是否就是當日犯事的人士。換言之,因為女事主在庭上作供的問題,我們才再次考慮是否應該撤銷檢控。當刑事檢控專員知道了這情況後,他亦考慮到女事主在法庭上作的口供,認為在這轉變下,就不應繼續檢控。所以整件事我想強調的是︰第一,在作檢控時的程序並無問題,我亦不希望有些傳媒就這件事說律政司「砌生豬肉」,這個我認為絕對對律政司,特別是刑事檢控科的同事絕對不公道,因為當時我們是根據手上有的證據,事後因為女事主證供的問題才要撤銷控罪。至於其他的事情,我們會繼續跟進。這是第一宗案。

  第二宗關於涉及行使假鈔票,當時作出檢控決定時,我們並無相關資料,警方並無問過我們的法律意見。很明顯這次這件事要撤銷控罪是因為在庭上發現相關的警方證人的口供出現問題,就這方面刑事檢控專員已與警方進行溝通,要求跟進有關情況。

記者︰會不會有人有機會受到處分或調查?

律政司司長︰現階段是言之尚早,如果我沒記錯,事情發生只是兩日,我們亦是在這件事後才與警方溝通,要求跟進事情。與第一宗案件一樣,案件未審訊前,我們都不知道證供會出現這種情況。兩個個案都是在審訊期間出現一些我們先前未能預知的事情。關於跟進方面,剛才你問警方會如何處理,這是言之尚早,我們不知道日後的調查跟進會是怎麼樣,有資料的話會繼續與你們聯絡。

記者︰這兩宗案件,是否律政司沒有責任或錯失?

律政司司長︰我不認同在這兩個個案中,律政司作出檢控或處理事情時有任何錯失,我不同意這說法。

記者︰你認為HKMAAL(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將來有沒有可能成為調解員的法定機構?

律政司司長︰關於調解員資歷問題,其實在長遠方向和長遠策略上,我們確實有考慮是否需要成立一個法定機構,但我必須強調,這是長遠要考慮的方向,現階段我們仍保持開放的態度,日後若真的成立一個法定組織的話,我們希望用HKMAAL這個模式作為借鏡和汲取他們的經驗。

  所以回答你的問題就是︰第一,現階段未確定,這是個長遠的問題;第二,真的要這樣做的話,當然我們會再進行公眾諮詢;另外,我們希望會借鑑HKMAAL的經驗。

記者︰在的士司機案裏,主控官有否洩露的士司機的資料?

律政司司長︰我們也關心這方面的事情,現正了解情況。我們正向相關的大律師了解這件事,在等候有關報告。我知道傳媒和公眾都關心這方面的資料,我們都很關心,但事件究竟是怎麼樣,仍需時間了解。

完 /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