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免費電視牌照(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日)在出席香港善導會慈善步行籌款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傳媒朋友大家好,早晨。

記者:政府內部說明無任何理據否決任何一間免費電視台牌照申請,為何最終政府也有這個決定?

律政司司長:蘇局長和特首也說過,其實今次事件是經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處理,所以一向來說,行政會議討論的內容,特別是詳細的資料,一向我們都要保密,而這個制度並不是單為這件事,這制度已行之已久,不可以說因為個別事件,雖然我們明白大家很關心這件事,但不可以因為個別事件,便不採取這個一向沿用的保密制度。

  另外,當中的資料亦涉及一些商業性資料,所以我不方便在這裏向大家透露詳細內容,但我可以跟大家說,整件事,我想大家也記得,由上屆政府一直到今屆政府,均對這件事研究過,討論過,亦看過很多文件,很多資料,才作出現在這決定。

  剛才這位傳媒朋友提過的文件是在商討過程中其中一份有考慮的內容。正如蘇局長當日開記者會時也說過,行會的成員包括官方成員和非官守成員,其實考慮的因素及相關資料,整體來說是很多的,亦都是以法例和香港的公眾利益為依歸,所以我們完全明白社會對這件事很關心,但因為現階段的情況,很抱歉,進一步的資料暫時不方便透露。

記者:如果有一間機構被人提出反對,你也要有時間和理據讓它申訴,你們有沒有做到這事情?

律政司司長:就這方面,我可以和大家說,在整個過程裏,無論上屆政府,當時黃仁龍司長時,或者現屆政府,我接任律政司司長時,我和我的同事都是和局長和他們的同事密切監視整個程序。在所有程序裏,我們特別強調一個概念,就是整件事,無論三個申請者哪一個都好,我們都非常嚴格地審視程序公義。所以剛才這位記者朋友問的問題,其實三位申請者就整個過程裏,我們每一個考慮的情況,他們都有充分時間和充分資料讓他們做回應,而那些回應也有呈交行政會議,在開會時有作研究和討論。

完 / 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