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今次的行程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天津。今次去天津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覺得天津是國家北方一個很重要的城市,尤其是在航運和物流方面,對我們法律服務的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在天津訪問的過程中,我們與天津市的官員和天津市司法局的官員以及天津市律師協會的代表見面。第二部分是北京,在北京我們與外交部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見面,今次也是我們新上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資深大律師第一次與我們一起訪京,所以特別安排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見面。多謝大家。
記者:今次有沒有見過港澳辦的官員?有沒有談過政改問題?
律政司司長︰今次訪問的目的不是談政改,主要是與外交部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見面。我說漏了一件事,不好意思。今早我和楊家雄專員去了北大(北京大學),與北大的學生進行交流和講座,還有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我們三位都有與北大的學生作交流和分享,他們兩位主要講刑事程序以及和貪污有關的法律,我則主要談法律服務和經濟發展間的關係。
記者︰有沒有拜會港澳辦?
律政司司長︰我們沒有去港澳辦。
記者:與外交部見面時有沒有談及如何協助香港處理人質事件?
律政司司長︰我們今日也不是談人質事件,而是談工作上其他與外交部有關的事情。
記者:有關近期發牌的事。大家對於行會如何做決策,以及行會的保密制度有不同的看法。你作為司長,能否解釋行會條例對保密制如何解讀?現在行會保密制有機會面臨法院衝擊,你會不會捍?怕不怕這保密制被打破?
律政司司長︰就行會保密制度,我希望大家用比較理性和宏觀的角度去看。首先,這個制度不是九七後才有,更加不是今時今日才有,而是九七前已經釐定了這個策略。而這個保密制度出現的原因,其實有其背後特別的理念,特別希望行政會議成員在討論時,可以暢所欲言,就相關事情,向當時九七前的港督或九七後的行政長官給予獨立意見。所以整個保密制度在維護整個行會的運作上是非常重要。正如我離開香港去天津時也說過,我不覺得行會保密制應隨便就個別事件很容易廢除。當然,在今次發牌事件上,我們政府完全明白,也完全理解市民在這方面的反應,但如何處理,當然我們仍要看事情的發展;但不是因為今次一次的事件將行會整個機制廢除,這方面我覺得並不適合。
記者:現在不是說要廢除保密制,而是前行政會議成員以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都有說過,現時的保密制被扭曲和錯誤解讀,究竟為甚麼會有這種說法?現在的保密制是否在現任政府的解讀和以往的有不同?
律政司司長︰我不覺得今屆政府在解讀保密制上有任何誤解或扭曲,我不清楚剛才你提到的兩位為甚麼會說是解讀錯誤或扭曲。今次在作出決定後,蘇(錦樑)局長亦有出來解釋。
記者:但他無解釋原因。他們亦有說過,以往是不可以披露討論內容,但最後決定的結果是應該要披露,他們兩位都曾經提及這件事。但今次是連原因都沒有說,所以才引起公眾這麼大的疑問。為甚麼今次會出現與以往的行會成員的理解和做法有這麼大的不同、這麼大的出入?
律政司司長︰首先,第一,是不是與以往行會的做法有出入,這是見仁見智,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第二,有沒有解釋呢?我剛才都說,就是蘇局長在上次作決定後,是有解釋的。至於市民是否接受這個解釋,認為這個解釋是否滿意,這可能是另一回事,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我亦希望強調,政府一向就這件事,在解釋原因上指出三點:第一點是行會的保密制度。我們解釋了因為行會有保密制度,所以不方便就詳細的討論內容及其他細節作出解釋。第二點,特首以前亦解釋過,在當中一些理由細節上,是涉及商業性敏感資料,甚至是商業秘密,所以基於第二個理由不方便作解釋,因為若再解釋,很可能在三個申請人當中,任何一個,未必是現在申請不成功的一個,其他的都可能造成影響。第三點,特首以前亦說過,因為在之後一日已收到一個司法覆核的申請,所以從那個角度來看,事情亦已進入司法程序。
記者:今日有報道指行會成員羅范椒芬說,行會可能會再討論發牌事件,你是否可以證實真有其事?如果真的再討論,會否影響司法程序?
律政司司長:我現在仍身在北京,所以剛才這位傳媒朋友說的事情,我在電腦上看到簡短資訊,但事情實際上如何發展,坦白說,因為我身在北京,不是太清楚,我不方便作評論。
記者:如果真的再討論,會否影響司法程序?抑或由於司法程序進行中,行會是不可以再討論發牌事情?
律政司司長:正如剛才所說,我身在北京,所以對事情的情況不是太清楚。至於如何再作討論,是完全討論,或是怎麼樣的處理,因為我不清楚,所以我不能就這方面作評論。因為在處理手法上在法律上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影響,要實際看那個所謂「再作討論」是甚麼意思;但是怎樣處理,抑或是個別人的意見呢?我在北京,並不清楚,所以不方便在這裏作評論。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