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經仔細考慮後決定不起訴一名被指襲擊記者的男子

律政司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就決定不起訴一名男子被指襲擊記者一事,律政司是在仔細審視所有證據後作出的決定。

  發言人指出,正如《檢控守則》規定,作出檢控決定前必須考慮兩項因素:(一)是否有充分證據,支持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及(二)檢控是否合符公眾利益。這案件並不符合以上第一項檢控準則。

  該男子被指將一名記者推倒,並用腳踢該名躺在地上的記者。

  律政司曾重複仔細地以正常速度及慢鏡審視兩段由傳媒拍攝有關事件的視頻片段。該兩段視頻片段所顯示的情況,均不支持上述指控。

  律政司亦詳細考慮所有證人的供詞,並與視頻片段一併比對參詳,但證人的供詞和視頻片段出現矛盾。這些矛盾亦對定罪機會產生負面作用。

  發言人重申,律政司完全尊重及致力依法捍新聞自由,並全力保障所有市民(包括記者)的安全受法律保護。然而,縱使本案涉及一名記者,律政司亦須一視同仁,以處理其他刑事投訴的同一準則處理本案。

  律政司留意到今早有報道提及該名記者曾在上水履行記者職務時被襲擊。該兩名襲擊者已被檢控,並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該案亦已完結。此外,每宗案件必須就本身的具體案情處理。 完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