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委任新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二月五日)宣布,行政長官現已委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署理院長林峰教授為法改會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林峰教授的研究興趣是公法(憲法及行政法)、環境法、比較勞動法及知識產權法。

  在這項新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鄧國楨法官、白仲安、周家明資深大律師、馮庭碩資深大律師、李慧賢、林峰教授、林李靜文、羅德士及韋健生教授。

  法改會的主席是律政司司長,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法律草擬專員則是法改會的當然成員。



2014年02月0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