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移交逃犯及政改諮詢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與記者的談話內容︰

記者︰與澳門移交逃犯的協議現時進度如何?大概幾時可以簽署協議並提交立法會?例如就最近的劉鑾雄案,能否趕及在完成程序後將他移交?

律政司司長︰首先,我不方便就個別的刑事案件作出評論。但就這方面的工作,我了解傳媒朋友和社會人士都關注。正如我剛才在開會的時候都有提到,自我上任後,亦有就這件事開始與澳門的相關當局提出商討。實際工作進展詳情,我不方便透露太多細節,可以說的是,雙方已經在工作層面舉行過不止一次會議,而且在去年和今年都有舉行會議,未來短期內仍會有工作層面的會議,有可能有更高層的會面。實際的進展現階段我不方便給予時間表,但因為我們明白澳門和香港兩地市民都關注這件事,我們都希望盡快全力積極處理這件事。就工作安排方面,首先要香港和澳門就安排內容的文本有協定,協定達成後,各自會在香港和澳門的立法會進行相關立法工作。這做法和香港特區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刑事司法互助,包括移交逃犯的模式和工作進程一樣,並無特別因為是澳門而採取另一個方法,而是根據以往一貫做法。換言之,在剛才我說的工序完成,即雙方就文本達成一致協議後,我們下一步的工作是就相關文本內容向立法會提交,然後開展立法工作,我相信暫時無法給予一個特定時間。

記者:大概甚麼時候完成?

律政司司長︰我想也要再看看下一步的工作進展。

記者︰有建制派議員提出個人方案,設兩重關卡選行政長官候選人,先取十分一的提名,之後再取一半提名委員會的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會不會覺得這個方案可以接受?或者是關卡太多?

律政司司長:多謝你的問題。正如我們去年十二月四日正式展開諮詢時都說得很清楚,在諮詢期間,我們的目的是希望盡量聽,我們不會就個別具體的方案或建議作出具體回應,過往對其他人士的建議是這樣做,今次我們對這個建議亦是用同樣的處理方法。不好意思,暫時不能透露我們的看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4年03月3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