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南丫島撞船事故的海事處內部調查報告(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十七日)出席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海難報告其實已經要簽署保密化,還要遮蓋甚麼內容?

律政司司長:我想大家要明白現時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那些條文處理將會有或已有民事程序和沒有民事程序的情況,條款和處理是十分不同的。若有民事程序,或有其他法律程序,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0B條款,私隱條例的原則三,或者第三個原則,可以在適當的情況下豁免。但在我們去信立法會時,因為立法會不會涉及任何司法程序,所以該豁免不適用。因此在法律上來說,我們仍確實有需要就相關的個人資料作出遮蓋,這是一個法律的原因。

記者:那麼遮蓋的純粹是人名?

律政司司長:不會的,因為要遮蓋的會根據我剛才說的那條例有甚麼在法律上會構成「個人資料」,因為那個定義不單是人名,還包括例如涉及一些個人意見,都需要作適當的處理。

記者:職位會否亦遮蓋?

律政司司長:「意見」在今次的情況下,是在報告裏若有任何涉及事件的相關人士而在這事件上有若干的意見。多謝。

2014年05月1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