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出席青年專業論壇2014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就是否簽名,我昨天已經發了一個聲明,也解釋了為甚麼我不簽名,在理由上我沒甚麼補充。我的同事有些已經回答了,是他們個人的意願,我的理解是政治委任官員可以自行決定簽名或不簽名,並無違反甚麼守則。雖然曾經在報章上有人提出這問題,但我看不到其理據為何,我們也有同事翻閱過相關守則、相關條款,我們看過後都覺得政治委任官員可以自行決定。

記者:可否說說你不簽的理由?

律政司司長:理由很簡單,因為在未來的工作裏或往後的工作,正如以往也是,我有可能要處理因為公眾活動而引起的 刑事檢控或刑事司法程序,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有偏頗的形象,所以我認為我最好不要參加簽名的行動。但我也希望在此重申以往講過的觀點,第一,香港無論在基本法、人權法或其他法律下,香港人有依法行使他們發表言論自由、集會和遊行的自由。我也希望在此呼籲香港市民,往後若他們希望行使他們的集會或言論或遊行自由時,希望他們用一些守法及和平的手段。謝謝。

2014年07月2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