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投訴進一步聲明

律政司昨日(十月九日)發表聲明後,本地及海外傳媒的報道存在不準確或誤解之處。為免產生不必要誤會和進一步回應傳媒查詢,律政司發言人今日(十月十日)解述如下:

(一) 律政司司長昨日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投訴,目的是為免社會人士就事件的處理手法產生任何偏頗或不公正的誤會。正如處理過去類似事件,該授權決定是按照律政司既定程序作出。昨天的聲明,亦採用過往同類授權聲明的格式及詞彙。

(二) 調查工作由相關執法機關(即廉政公署)負責。刑事檢控專員不會參與調查工作,但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在其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會嚴格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進行。

(三) 由於廉政公署剛收到相關投訴,事件仍處於很初期的階段。刑事檢控專員獲授權處理此事不應被解讀為律政司就事件已有任何有關刑責或其他方面的定論。相反,正如昨天的聲明指出,刑事檢控專員會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處理此事。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