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倫敦推廣香港的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附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昨日(倫敦時間十月十四日)在二○一四年倫敦法律博覽會促請與會者選取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的地點。

  袁國強在二○一四年倫敦法律博覽會的專題討論會議上致辭時說,香港憑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現代法律基建,一直定位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

  他指出,有六個因素令香港應被考慮作為理想的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地點。這些因素分別為︰香港的地理位置及全球經濟發展趨勢、香港的普通法法制、法治和司法獨立、強大的法律和解決爭議執業者團隊、政府的強力支援、以及香港的現代化和健全基建,使其有效提供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

  就近期有人質疑香港的法治或司法獨立狀況,袁國強指出:「然而,所有這些指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正被侵蝕的斷言和質疑,均是錯誤的。這些斷言並沒有證據支持,客觀情況更是恰恰相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狀況跟以往一樣良好。」

  除出席博覽會外,袁國強亦在一個由香港工商協會主辦的午餐會上致辭,解釋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有關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法律和憲法制度,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八月三十一日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他說有關政制發展的議題一向具爭議性,正因如此,必須理性務實,以使香港市民能達致共識和向前邁進。

  袁國強說:「不論個別人士就提名委員會組成的看法如何,行政長官由『一人一票』選出必然是向前邁進的一步,亦肯定是個較現時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更為民主的制度。」

  「沒有理由為追求完美而窒礙發展,亦沒有理由因社會仍對如何才是最好的制度意見分歧而不追求普選。」

  袁國強昨日亦與司法大臣兼大法官紀嘉林會面,就雙方關注有關香港和英國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最新發展事宜交換意見。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昨日(倫敦時間十月十四日)於倫敦舉行的二○一四年倫敦法律博覽會上致辭。
袁國強(前排右二)昨日與香港工商協會主辦的午餐會與會者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