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臨時禁制令(只有中文)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三日)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就收到法庭臨時禁制令的佔據人士,明知有藐視法庭的風險,依然堅持違反禁制令。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已經破壞了法治,你如何看?

律政司司長︰我分兩方面來說,就程序上來說,法庭頒發的臨時禁制令與一個正式的禁制令同樣有效,所以收到相關禁制令的人士,應依照法庭的禁制令履行禁制令的內容,不應違反。在有需要時,這些禁制令的申請人,即相關案件的原告,甚至可以進一步向法庭申請其他指引,包括要求警方在相應時候作出逮捕,這可以由相關的原告人向法庭申請。我在電視上看到,這幾天出現不少人士,無論是口頭上說不會遵從禁制令,或在行動上明顯違反禁制令。我在此希望向相關人士呼籲,法庭禁制令是嚴肅的法庭命令,香港的法治一個很重要方面,是香港人應尊重法庭判決,尊重法庭命令,並在法庭未有新的命令的情況之下,完全遵從法庭的命令去做。所以我在此呼籲,在場人士日後當執達吏或警方在場時,完全履行法官的禁制令,否則是對香港法治情況絕對有負面的影響,亦會有長遠影響,希望大家表達訴求和意願的同時亦考慮大局,因為法治是香港非常重要的基石,不希望有人士為了表達他們的訴求而破壞我們的法治。

記者︰長遠影響是甚麼?除了短期內對現時香港法治有負面影響外,長遠亦有影響,長遠是指甚麼?

律政司司長:我不希望社會看到為何今次這個情況下可以違反法庭命令,而令其他人有樣學樣,這絕對不應在我們的社會發生。無論社會人士的訴求是政治方面也好,民生方面也好,最終我們應以法治為我們的標準,不應因自己的意見與法院的判令或判決有不同,而自己決定不執行或不服從這法庭命令,這不是法治社會應有的態度。

記者:是不是代表就藐視法庭方面,應考慮進一步跟進或處理?

律政司司長:我的理解是明日星期五早上會有另一個聆訊,我相信現時禁制令申請人的代表律師或已考慮應否向法庭作進一步陳述或有其他申請,這情況的詳情我暫時不知道。謝謝。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