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令必須尊重和遵從

有關傳媒查詢區慶祥法官於今午就三宗涉及堵塞旺角部分街道和中信大廈出入口的禁制令申請所頒布的判詞,律政司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日)表示,律政司歡迎判詞第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五十段就法治概念的闡述,並希望仍然違反相關禁制令人士尊重法治。此外,發言人指律政司備悉判詞第一百五十二段指示如下:

(一)執達主任採取一切合理及所需的步驟,協助原告人及其代理人清理和移除相關障礙物。

(二)執達主任獲授權及指示在有需要時要求警方協助。

(三)如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或懷疑任何人士阻撓或干預執達主任履行職務以執行有關禁制令,則有權拘捕和移走該等人士,只要將會被捕人士已獲通知禁制令的要點,並知悉其行為有可能違反有關命令和妨礙司法,以及如不停止有關行為將會被捕。

(四)任何被警方拘捕的人士均須盡早交付法院以尋求進一步指示。

     發言人表示,警方願意並已預備依據判詞就執行禁制令提供協助。

  發言人說:「正如判詞第一百二十三及一百二十四段強調,任何試圖阻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行為,可能會構成普通法中的刑事藐視法庭罪。除警方會提供適當的協助,律政司司長亦會考慮就涉及刑事藐視行為的人士採取適當行動。」

  「我們完全理解市民就香港的政制發展有不同意見。但無論個人的意見為何,大家必須守法和遵從法庭命令,否則會對法治帶來負面影響。我們呼籲示威人士尊重和遵從法庭命令,並立即移除所有障礙物。法治是香港社會賴以成功的基石,我們必須盡力維護及捍衛這重要價值。」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