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立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

律政司今日(十二月一日)宣布成立「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以考慮將中環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空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的機制。

  為配合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的政策目標,政府將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提供一些空間,以及在終審法院遷出後把整幢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將遷至前中區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和部分西座的律政司辦公室,該處將成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個法律樞紐。

  委員會將由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關界別的非官方委員,以及民政事務局、建築署和律政司的代表。委員會任期兩年,由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委員會將考慮在該法律樞紐提供地方的相關安排,並就此向律政司司長提供意見,包括:
(甲)就有可能遷入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法律相關組織的相對優次作出評審,以甄選可遷入的法律相關組織;
(乙)根據相關考慮因素分配辦公空間予中選組織;
(丙)釐定中選組織需支付的租金;
(丁)決定中選組織的適當租賃條款及條件;以及
(戊)不時檢討程序機制。

  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席)
何君堯
李承仕
甘婉玲
黃靜文
葉澤恩
民政事務局、建築署及律政司的代表

2014年12月0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