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新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彭耀鴻資深大律師、何耀明教授及Christopher Gane教授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彭耀鴻亦為法改會第三方資助仲裁小組委員會成員,他將接替自二○一四年八月一日起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周家明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教授則為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他們將接替完成了兩個三年任期的韋健生教授和羅德士教授。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感謝周家明、韋健生教授和羅德士教授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和意見。

  此外,行政長官已再次委任李慧賢為法改會成員,她的第二個三年任期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在這些新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席)
鄧國楨法官
林李靜文
李慧賢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