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政改諮詢(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一月三日)在北京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關於名單制,有些人說不符合人大常委決定的「每名候選人」的規定,法律上會否有這個憂慮?

律政司司長:名單制方面,要看看實際詳情以及具體細節。如果你說三個人一張名單,或兩個人一張名單,我想法律上要考慮第一,這個可不可以表達或體現到每個人都獲得過半數的要求,這是需要考慮的。第二,我理解的說法是建制派多少個,泛民多少個,這要考慮如何界定建制,如何界定泛民。如果真的兩個建制一個泛民,或者多少個建制多少個泛民也好,若有人舉手說是中間派或獨立人士,又不是泛民又不是建制,他應不應該可以加入呢?這類型的問題如何處理呢?另外,最後一點要考慮的是,我們設計這個選舉制度,應該用較長遠的角度或眼光來看,是否應該保障或保證某一派別的人士必定要入閘,這個從原則上是否正確的原則或正確的考慮呢?我覺得都應該要考慮去看看。很可能在往後我們開始諮詢後,看看會不會有其他意見,到最後的方案的具體細節怎麼樣,我們再研究。

記者:關於白票,雖然你今早已經說過,有一個問題,有人說白票機制要考慮現時其他現行選舉方法,譬如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如何看待白票,否則擔心引起司法上的問題,其實有沒有可能引起這個問題?

律政司司長:這也要看往後的細節,以及我們如何看白票。因為白票到底是完全甚麼都不填,或者有些地方或某些人都說過,有三個候選人又好,兩個候選人又好,之外再加這幾個候選人我都不選。此外,我也說過,法律之外,也有運作上的考慮。所以你說會不會有司法覆核,真的很視乎最後我們如何界定白票,以及詳細的處理,現在很難很概括地說一定會有或一定會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挑戰。但我想強調,無論是說白票又好,或剛才說的「捆綁式」又好,在往後的細節,正如以前我們說,要在法律、政治和運作這三個主要方面,每個方面我們都認為是可行的,才能提出建議讓大家參考,或在社會上作出討論。

記者:是否有憂慮會引起司法覆核?

律政司司長:我想這樣說,每個建議我們都會在法律層面考慮,法律上第一有沒有違反《基本法》;第二,如果沒有違反《基本法》,在本地立法層面是否可以有效處理,以及處理時,即使能處理,能在立法過程裏寫出法例,會不會出現任何可能出現的法律挑戰。這些可能性,其實每個方案我們都要考慮。謝謝。

2015年01月03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