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民事法律專員(附圖)

律政司今日(二月十一日)宣布,副民事法律專員張錦慧將於二月二十六日起接替賴應虒出任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在服務政府四十一年後在同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歡迎這項任命。他表示張錦慧對民事法律有深厚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並具備出色的領導才能以引領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推展其重要工作。

  他說:「張錦慧是一位具卓越才能的律師,我深信她定能帶領民事法律科應付未來的挑戰,並繼續為香港提供專業和優質的服務。」

  袁國強十分感謝賴應虒過去多年的優良服務和寶貴貢獻。

  他說:「賴應虒在律政司服務了三十三年,表現卓越,備受法律界和公務員尊重。他擔任民事法律專員十二年期間,一直是民事法律科激勵人心的領袖,並對香港法律的發展有莫大貢獻。我們衷心祝願他退休生活悠長愉快。」

  民事法律專員職位屬律政專員職級(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負責就政府政策涉及的廣泛複雜和敏感事宜,提供民事法律方面的意見,並監督香港的仲裁和調解的發展和推廣。

  以下是兩人的簡歷:

賴應虒

  賴應虒於一九八一年分別在英國和香港取得律師資格,並於一九八三年在澳洲取得大律師和律師資格。他於一九七三年六月加入政府為二級行政主任,於一九八一年十月轉任檢察官。他於一九八五年六月晉升為高級檢察官,一九九○年八月晉升為副首席檢察官,並於一九九四年十月晉升為首席檢察官。他於二○○四年七月晉升為律政專員,自此出任民事法律專員一職。在二○一一年,他獲頒銀紫荊星章。

張錦慧

  張錦慧分別於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六年在英國和香港取得律師資格。她於一九九五年五月加入政府為高級檢察官,二○○一年五月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並於二○○八年八月晉升為首席政府律師。

2015年02月11日(星期三)

律政司今日(二月十一日)宣布,現任副民事法律專員張錦慧將於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出任民事法律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