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政改諮詢及檢控事宜(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出席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舉辦的《基本法》及政改發展諮詢講座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譚局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天說對於政改的通過由「極度悲觀」變成「審慎樂觀」,袁司長你有沒有同樣的感覺?如果是又為何?另外,就美國國會今日有些議員提出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建議在給予香港任何貿易優惠前,要先審視香港是否有足夠的自治,你如何看美國這個舉動?

律政司司長:就「悲觀」、「樂觀」或「審慎樂觀」這些比較主觀一點的形容詞,我的看法是現時的情況距離我們希望真的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我相信我們面對的挑戰仍非常巨大,因為最少到這一分鐘為止,我的理解是仍然未有泛民議員朋友說考慮支持「8.31」基礎上的政府普選方案。所以一日未有實質或清楚的支持,我個人都不敢抱太大期望,亦會繼續積極爭取泛民議員的支持,所以我相信我們要做的工作仍很多,而我們政改三人組會繼續希望爭取每一個機會,取得泛民議員的支持。我以前也說過,我們不是希望只是像社會上說爭取四票或五票,我們希望越多的支持越好。

  就剛才你的問題第二部分,我們的立場非常清晰,就是香港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是香港的事務,是香港、中央政府、香港市民和香港立法會議員四個重大持份者自己可以處理的事務,我不希望外國政府或外國人士做一些干預我們自己可以做的事務。也可以說,這些行動或相關行為,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幫倒忙。希望相關政府或人士尊重我們香港人可以自己處理香港事務。

記者:律政司交給警方的資料中,涉及多少個提出檢控的人數,以及是否涉及海事處官員?最快是否下星期可以開始拘捕行動?

律政司司長:正如昨天我們對傳媒的回應中也說了,我們審視了警方交給我們的資料,而那些資料,可以和大家說是不少的,而我們向警方提供的法律意見,即就海事處前任或現任官員在這件事上的刑事責任的法律意見,其實也不短,我們給的法律意見是非常詳盡。我的理解是警方在收到我們的法律意見後,他們會做相關的跟進工作。至於剛才這位傳媒朋友問的詳細資料,有多少人要負責任,或拘捕多少人,何時進行拘捕等,現階段就如昨天我們回應傳媒查詢時的答案,現階段不好意思,我們不方便公開。當警方會有進一步行動後,我們可以作其他方面的跟進解釋。

記者:其他機構,例如港燈,是否也會有一些法律意見?

律政司司長:港燈和其他相關有可能涉及的公司或人士,我想大家都會記得,以前我們見家屬時,我們也說過,除了最近完結的高院訴訟的兩位船長外,我們把所有其他有可能涉及這宗案件的人士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任或現任的海事處人士,第二是剛才你說的其他公司,那是另外一個階段,我們會繼續研究相關資料,我們已經收到警方的資料,但正如我們處理海事處人員一樣,要花一些時間研究,因為資料真的不少,問題亦不簡單,是頗複雜的。

記者:對於美國國會那個議案,香港政府或北京政府會否與美國政府有一些官方交涉?第二方面,據了解,如果中央要承諾往後每一屆特首選舉都要走那「五步曲」,即承諾再修改,在《基本法》的主體條文裏會遇到一些法律上要修改的困難,其實是不是呢?

律政司司長:就美國的問題,我剛才的答案也回答了。就往後有普選後可否有修改空間,在法律上來說是完全沒有困難。若大家看《基本法》四十五條的條文,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特別是第七條,那條文是很清楚的,往後如要修改,程序要如何做,寫得很清楚。所以正如我們以前也很清楚多次說明,社會上擔心若在二○一七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是一個終極方案,這擔心是絕對沒有法律基礎,因為在現行的《基本法》條文已經有很清晰的基礎,往後仍然可以向前再行前一步,所以大家不需要再擔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