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政改(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出席新界校長會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認識《基本法》—依法治港創繁榮」中學校際問答比賽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今天曾鈺成主席說政府要拿出優化方案,讓泛民考慮是否「袋住先」,政府會否考慮方案如何設計,以及裏面的內容如何?

律政司司長:我們現在正處理諮詢期收到的意見,簡單來說,有幾方面我們盡量希望可以爭取機會凝聚共識。其中一個,包括盡量可以爭取到低「入閘」門檻,以及正如我們的諮詢文件有說,希望可以爭取推薦人數上限,因為如果有上限的,可以多些有志參選的人可以「入閘」,這是第一方面。第二方面,我們希望爭取從推薦到提名的程序,除了有充分機會讓有志參選的人與提名委員會有機會交代他們的政綱外,也希望可以無論在制度化或其他方面提供便捷,希望可以加強他們透過不同的媒體向廣大市民交代他們的政治理念或政綱,令更多不單是提名委員會的委員,而是香港市民認識他們的政綱。第三方面,我們理解大家有憂慮,就是二○一七年落實普選後,往後是否終極的情況,無法再改呢?我們明白這擔心,我們以前已經澄清,往後如何再可以在這方面加強市民的信心,我們會考慮。這三個是最主要的方面,但其他細節和其他可以優化的空間,我們也會盡量爭取。

記者:司長,就低「入閘」門檻,可否再說說如何低?人數上限方面可以再詳細說?

律政司司長:現在有幾個不同的建議,有100,有120,有150,上限相對可以是200、240和300,最終如何我們還要研究。但目的很清晰,是盡量可以令多些不同意見的人可以「入閘」,讓市民有多些選擇。

記者:是否因為看見近期民意的回應,所以有這個低「入閘」門檻的考慮?

律政司司長:其實不是。如果大家有留意我們的第二輪諮詢文件,我們特意有一段討論這問題。諮詢文件當時已經寫明,我們有一些建議,當中有提及100、120和150這些數字。我們在第二輪諮詢期間也從社會各界收到不同意見,也包括剛才的數字,所以上限是有不同,上限也曾提及300或200。整體來說,因為是整個制度的設計,不能單看推薦,或「入閘」、「出閘」,而是整個制度的設計,所以最終正如我剛才說,是盡量在四月我們整理所有意見後,提交第二輪諮詢報告,以及向立法會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條文的建議。謝謝。

2015年03月28日(星期六)